来源:合肥发布
近日
在某社交平台
有不法分子假冒驾校“教练”
以“驾考包过”的名义
骗取学员钱财
目前
相关驾校已
第一时间报警
公安机关将严打此类犯罪
随着驾考规则调整
个别驾考人员
想走“捷径”
一些不法分子摸准了
他们急于拿到驾照
打着“有渠道”、“包过”
等旗号布设骗局
骗取钱财
一起来识破骗术!
套路一:撒网钓鱼
诈骗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各种能“无忧代考驾照”的广告或者通过朋友“杀熟”推荐诈骗分子微信,等待“猎物”。
套路二:伪造图片
当“猎物”上钩后,骗子用伪造的报名表、考试成绩单、考场代考照片等诱骗受害人转账。
套路三:伪造协议
当时机成熟,骗子通知受害人考试均已通过,但还需缴纳保密协议费用,并伪造一份公安机关“内部代考保密协议”截图,表示签订后便会退还该笔费用,只收取60元的服务费,从而进一步骗取钱款。
套路四:逃之夭夭
待骗子认为已经无法再从受害人身上骗取钱款或发觉骗术被发现后,立即拉黑受害人,卷款消失。
请切记
驾考有严格流程
任何“驾考包过”
均不可信!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警方提醒
考驾驶证没有“捷径”
一定要高度警惕
切勿以身试法
如遇此类人员
请第一时间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信息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