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登记缴费已经开始
临县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
千万不要错过今年的参保时间
集中征缴期
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逾期不缴费的参保人员将不能享受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其子女等流动人员。
缴费标准
2022年预收2023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一次性足额缴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10元。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表
办理流程
一、普通城乡居民
(一)续保缴费
续保且信息正确的居民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续保但信息有误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再到税务部门进行变更,次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二)新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二、特殊人群
符合条件的特殊城乡参保人员待各部门推送特殊人群花名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在山西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里进行了特殊身份标识、居民缴费核定等操作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缴费流程
通过微信、协作银行、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等方式进行缴费。
方式一:微信缴费
缴费人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支付】-【城市服务】一【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点击下一步按照正确身份缴费。
注 意:
1.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2023年”,特殊人员的选择“特殊缴费”。
2.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
方式二:银行缴费
1.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民生山西APP、协作银行手机 APP、银联扫码等方式自行完成缴费;
2.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注 意:
居民群众要增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不要随便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防止不法分子冒用“社保缴费”名义实施电信诈骗,危害广大居民群众财产安全。
方式三: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实名认证后缴费。
方式四: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进入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进入界面后点击【社保】-【山西社保缴费】-【登录】,进入个人中心,添加常用缴费人,选择需要缴纳的险种,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
1.集中征缴期以后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10元)之和,且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断缴1年以上的,等待期6个月。
2.参保人员缴费前,务必与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医保中心核实确认是否属于资助参保的特殊缴费范围,按照正确身份缴费,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
3.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
4.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记录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温馨提示
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医保缴费常见问题处理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出现:“无登记的参保信息”或“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的提示信息。
处理办法:
第一步 微信搜索并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并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业务办理”模块。
第二步点击“医保办理”中右下角的“居民参保同步税务”。
第三步 进入参保信息税务推送界面,点击“推送”即完成了居民同步税务业务。
二、特殊人群医保缴费时出现:“请选择特殊人群或再次核实人员类型”提示信息。
处理办法:
缴费时,请参保人选择“特殊人群”标识进行缴费。
三、参保人员医保缴费时出现:“用户重复申报”提示信息,属于参保人员已完成缴费,无法重复缴纳。参保人如对缴费金额有异议,请联系所在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核实。
钱不按时缴,将不能享受2023年的医保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
基本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线。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大病保险
凡参加本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免费享有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75%的比例给予支付,年度最高限额4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为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80%。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顶线。
二次补偿。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医疗救助
住院和门诊救助
报销方式
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后在医院直接报销,县域外定点医院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后到政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备案后直接在医疗机构直销。定点医疗机构直报出院时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一次性结算,特殊人员涉及医疗救助的持相关手续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报销。
医保中心窗口报销:住院病人需提供票据、出院证、诊断建议书、费用汇总清单、病历复印件等原始资料个人资料,患者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两张,并提供银行卡全称和行号到政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报销。分娩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注:住院报销时医保中心只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涉及到大病保险的持原住院相关手续复印件及医保中心结算单复印件到大病保险窗口进行报销。
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可将县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目前主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2年为230元,2023年提高至250元。甲类项目报销55%,乙类项目报销45%。
居民“两病”用药保障
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起付线。用药的额度不够的,可以使用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作为补充。
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
按照不同病种设定年度最高支付跟额,高血压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Ⅱ型糖尿病360元。对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两病”门诊用药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直接报销。
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药品,也可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居民慢性病待遇
符合慢病申报条件并领取“慢性病就诊证”的人员可享受60%-70%的门诊用药报销。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已经开通了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以上病种在山西省省外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