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广告公告》(下简称“《公告》”),选取2017年上半年查处的影响面较广、两年内被处罚二次以上同一商品或服务广告以及国家、省、市广告整治重点领域的10宗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其中,珠宝贷、国鑫金服、弘奇资管、金海贷4家理财平台被点名。
值得一提的是,弘奇资管受到的处罚金额是四家平台中最多的。
弘奇资管因在其负责运营维护的网站发布“中证产品”广告,广告含有“中证投资资讯,证监会认证合法投资咨询机构,中国最赚钱的投资咨询平台”、“智能检控当天的资金流向,准确率:97%!”、“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走向中国及海外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一个业务平台”等内容,使用最高级用语,被罚款20万元。
目前,弘奇资管官网已经无法正常打开。
蓝鲸财经发现工商系统里仅有一家名为深圳弘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告》中的描述。该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仅为两名自然人陈学医和张彦秋,但据天眼查、智联招聘等网站显示,弘奇资管均以中证资讯LOGO和字样示人。
此外,在智联招聘网站的公司介绍中,也表示“深圳市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其集团总部是深圳弘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是新华社直属《中国证券报》的控股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由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海新证财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新证广告有限公司参股,从股权关系上和深圳弘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并无直接关联。
其中,珠宝贷因利用自有网站发布投资理财产品“流转贷”广告,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11.2%”,“过桥贷”标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9%”等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没有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进行合理的提示,被处罚款10万元。
据工商资料显示,珠宝贷由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金4.3亿,由包括金一文化、中金创展、东方金钰(600086)(SH.600086)、萃华珠宝(002731)(SZ.002731)等15名投资方共同发起设立。此后,东方金钰和金一文化先后将股权转让给中金创展,珠宝贷一年被两家上市公司抛弃。
国鑫金服因在百度搜索以文字链接形式发布投资理财产品广告,广告落地页中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被罚没34984.56元。
国鑫金服全称深圳国鑫金服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金1亿元,控股股东为自然人陈世飞。
金海贷因利用自有网站发布金海贷金融产品广告,广告含有“年化收益17%”、“本息有保障”等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内容,被罚款12000元。
金海贷隶属于深圳金海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金5000万,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张博宇。
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广告存在几大禁区,其中不得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者是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对未来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是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是保收益;对过往业绩做虚假表述等几种情形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