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按照市政府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安排部署,自2022年12月1日起,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式开通全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报账通道。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以前普通门诊费用只能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报销。也就是说,从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也可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了。三、当年度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没用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转结到下一年度。四、女职工妊娠期间门诊检查、计生手术、门诊终止妊娠等仍按原有政策执行,与普通门诊统筹可同时享受。五、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按照各自保障范围可同时享受;符合条件的患者门诊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按“双通道”政策执行,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