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涞水县检察院牵头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六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为《意见》)。
会上,共同观看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主题宣传片;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对支持起诉制度的背景、意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并对该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该院副检察长闫会英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该《意见》。
该《意见》共十九条,从适用对象、案件受理范围、办案流程、线索移送、会商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力促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有效衔接,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积极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开展涉及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时,可以邀请本意见所涉其他部门或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以“我管”促“都管”,汇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
联席会议中,各单位对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建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各单位应如何加强协作联动,创新工作形式,畅通信息共享,凝聚保护合力,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是一件便民、利民、惠民的好事,联合机制的建立大大节约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减少社会矛盾,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涞水县检察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继续强化民事检察履职力度,更加注重与职能单位间协同配合,以机制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见实见效,推进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稳步向前,强化诉源治理,主动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紧紧织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防护网”,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为建设平安涞水、法治涞水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涞水县检察院 作者:李小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