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由佛山市人社局起草的《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7日。
《细则》对于佛山全职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全职在职人才成长奖励、工作经费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管进行了明确。其中,全职新引进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安家补贴,在佛山购买商品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可再获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工作期间成长为各层次领军人才的,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和200万元工作经费。针对全职新引进的一类领军人才,佛山将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进行扶持。
《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买房可额外获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人才”指的是《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领军人才和青年储备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才;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且在本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人才以及中初级人才等。
根据《细则》,要享受相关补贴扶持,全职新引进人才应满足多项条件,例如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本市工作;首次在佛山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且佛山是参加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等。
对于各类人才的补贴和奖励标准,《细则》也予以明确。其中,对于全职新引进的二类、三类、四类领军人才,佛山将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本市工作3年以内在本市用人单位所在区购买商品住房的人才,佛山将按领军人才类别和购房交易价格再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
针对全职新引进的青年储备人才,佛山将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本市工作3年以内在本市用人单位所在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青年储备人才,佛山将再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
对于具有博士后经历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不同人才类别,佛山也将按政策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与生活补贴。
《细则》还明确,针对制造业领域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佛山将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全职新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才,选择享受租房补贴安居政策的,每月标准为500元,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在佛山成长为领军人才可获扶持
根据《细则》,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工作期间成长为各层次领军人才的,也可获得相应扶持奖励。
具体而言,全职在职人才成长为二类领军人才,可获200万元奖励和200万元工作经费;成长为三类领军人才,可获150万元奖励和150万元工作经费;成长为四类领军人才,可获100万元奖励和100万元工作经费。
需要注意的是,人才在申请奖励时的用人单位与成长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发放工作经费;人才在享受扶持期间调离成长单位的,不再发放工作经费。此外,对于已申领本市各级相关扶持的人才,佛山将给予差额奖励。奖励和工作经费按20%比例分5年发放。
除了各类领军人才,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工作期间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可获10万元奖励;奖励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工作期间取得我省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与其具有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关领域工作的,可分别一次性获得2万元、1万元奖励。
《细则》明确,全职新引进人才(中初级人才除外)在佛山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同时届满12个月可提出补贴申请。同时,人才应在全职引进到本市工作3年以内按规定提出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申请,超过3年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资格,不予受理。
【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
【作者】 王芃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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