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局最新消息,4月1日起,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江苏省规定的新标准执行,并同步下调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预示着,4月起,南京市部分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金额和医保卡划入金额将发生变化。
按照《通知》,下限标准从之前的4250元暂时调整至4494元,增长5.74%;上限标准从22470元调整至24042元,增长7%。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在职职工中有两类人的医保缴费金额和医保卡划入金额将随之发生变化:
一类是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4494元以下的在职职工,其医保缴费金额将从之前的每月85元增加到89.88元,而医保卡的划入金额也将变成每月89.88元。
一类是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22470元以上的在职职工,他们的医保缴费金额将从之前的每月449.4元调整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重新计算缴费金额,但最高不能超过480.84元/月,而医保卡的划入金额也将随之增加,最高划入金额为每月480.84元。
另外,4月1日起,南京市下调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由原来的9%降为8%。
政策调整后,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下限4494元的8%缴费的话,缴费额为359.52元/月,比之前每月要少缴44.94元,而划入到医保卡的金额也增加到每月89.88元。
虽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下调,但其享受的各类职工医保待遇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的,该怎么享受还是怎么享受。
当然,本次南京职工医保上下限只是临时标准,待江苏省202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南京市还要按照江苏省公布的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重新计算并多退少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