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光辉,著有《资产证券化》、《金融工程实战术》、《财富第三波》、《金融大败局》
上个月,金融圈传来一则新闻,江苏镇江有城投非标违约,还被信托公司告上法庭。这个消息让从事融资平台业务的金融人士大吃一惊。后面,发现虚惊一场。
镇江一直以来是城投非标融资业务的网红。业内流传城投四大天王的说法:“东镇江、西遵义、南湘潭、北大连”。可以说,从事城投业务的,几乎所有人都会通过这类那类的不同渠道接触过镇江业务的。
江苏是城投大省,各地区城投的融资规模都较大,凭借江苏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对于江苏信用的认可,得以维持稳定局面。如果镇江有城投公司出现实质性违约,引发市场对于江苏省内城投的信仰崩塌,后果不堪设想。
这件违约及诉讼事件背后的真相,是两家金融公司之间的纷争。
西藏金租融资租赁应收款,转让给了光大信托成立的信托产品。这其中的承租人就包括镇江的融资平台,镇江新区兴港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后面,光大信托找承租人还钱,承租人表示也没有人通知承租人,自己根本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情。根据相关法律,这个债权(即租赁应收款)转让对于债务人(即承租人)不产生法律效应。
而根据法院在审判中所查明的事实,光大信托在此过程中根本没有与债务人进行确权。有的租赁应收款,承租人已经偿还完毕。也就是说,光大信托是受让了根本就不存在的租赁应收款。
类似的事情,比较有名的是2019年的时候,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以私募基金产品受让债务人为京东的应收账款。事后发现京东根本就不知道这事,所谓的应收账款也是子虚乌有。
本文根据媒体最近的报道,整理出来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下,并且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同时指出了媒体报道中的一些理解分析的失当之处。
西藏金租将自己与城投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形成的融资租赁款,进行转让,回收资金。西藏金租再将回收的资金开展新的售后回租业务,形成新的融资租赁款,再进行转让,周而复始。这种操作类似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在案例中更确切的说是一种结构化融资,因为受让资产的资金信托计划本身也是非标产品,不是证券类产品。
西藏金租成立于2015年,属于金融租赁公司,持有金融牌照。从名字上初一看,这似乎是一家省级国企业,而在实际上这却是一家民营控股的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也是一家非标融资市场的网红。很长时间以来,非标市场上就飘荡着东旭光电的各类高收益的项目。
西藏金租成立以后,发展非常迅速,短时间内,规模快速增长,到2018年,资产规模就已接近500亿元。根据作者自已从事非标业务直接掌握的情况。
西藏金租有几个特色。
一个特色是:大量从其他租赁公司受让融资租赁应收款。这个是在西藏金租成立前几年,有可能是因为自身的团队还未搭建,为了快速冲规模的原因。
另外一个特色是大量将自已的融资租赁应收款转让给金融机构。一进一出之间,西藏金租赚取不菲的利差。
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开展租赁业务的风格相对比较激进,尤其是针对城投公司开展业务,要比一般的租赁公司或是其他金融机构,要更加激进。
比如一些网红区域的城投,还有西南区域的城投,这些城投的非标业务,外地金融机构会顾及风险相对规避,西藏金租则比较愿意开展。这一点,也是西藏金租与大量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重要原因。
在市场形势较好的时候,城投几乎没有违约的时候,西藏金租的这种模式,非常有效,抓住了中国式的套利机会,除了规模快速增长之外,营收利润等都实现了快速增长。
2018年的时候,西藏金租与光大信托发生了交集。西藏金租将融资租赁应收款,转让给了光大信托成立的“新元1号”。转让的融资租赁应收款本金总额是35.58亿元,光大信托支付总对价29.5亿元。媒体根据这个本金总额和支付对价计算,如果加上租赁款本身就有的利息,这笔债权转让的融资利率超过25%。
这是属于不了解西藏金租业务模式的推测,是错误的。
如果这样操作的话,西藏金租每做一笔业务,就会产生巨大亏损,这不是正常的商业模式。这种反常,本身也会让光大信托望而却步的。
通常的情况下,包括“新元1号”,西藏金租在转让租赁应收款的同时,还会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债权进行回购。因此,这种债权转让实际上相当于是质押融资。
西藏金租后续在流动性压力之下,尤其是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于2019年年末爆雷之后,有可能接受非常高的成本。这种情况下,转让租赁款进行融资已经不是正常的业务操作,而是救命的行为了。
信托公司本身也与城投公司开展非标融资业务,像镇江区域的城投,对于各类金融机构基本上是来者不拒的,而且提供给各家的收益相差无几。之所以信托公司不是直接与城投公司开展业务,而愿意接受西藏金租的转让债权,是因为信托公司认可西藏金租的信用,毕竟这是一张金融牌照。
只是没有想到,后面西藏金租违约了。而且根据法庭审判时获得的信息,西藏金租还涉嫌虚构债权,同一笔债权转让多次等违法行为。
西藏金租在将对镇江新区城投和镇江兴港的债权转让给光大信托的同时,又将相关债权转让给了第三者即江苏瀚瑞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对于前一个债权转让,债务人不知情,而光大信托也没有与债务人沟通确认债权转让的事情。
而对于后一个转让,债务人都是知情的。因为债权转让人(即西藏金租)、债权受让人、债务人几方共同确认签署了相关协议,且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偿付完毕。
西藏金租重复转让债权的事情,还有一个非常蹊跷的地方。
瀚瑞金控租赁也是镇江市国企,与镇江新区城投有共同的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瀚瑞金控租赁自己不直接与关联公司镇江新区城投开展租赁业务,而是由西藏金租先与镇江新区城投开展租赁业务,再来受让西藏金租针对镇江新区城投的租赁应收款。钱从左口袋转到右口袋,凭空多了税费等成本。这个操作就让人看不懂了。
一个较为合理的推测,有人在这里设了一个局。
西藏金租将债权转让给瀚瑞金控租赁的时候,是折价转让的。总体而言,这笔业务是亏损的。西藏金租隐瞒了债权已经转让的事实,然后再将债权转让给光大信托。光大信托应该是侧面了解过债权的真实性,而且通过相关的证据比如说租赁合同、相关业务人员的言词等进行过验证。但是,没有想到债权的确是真实的,但是却被转让掉了。
这也能够解释为何光大信托会犯下错误。这几年光大信托在业内业务做得比较激进,但是还不至于完全不做任何尽调去了解债权的真实性,就做下这笔业务。
这件事件的另一主角,光大信托这几年势头很猛,尤其是在资管新规推出之后,在其他信托公司都开始业务收缩的情况下,逆势扩张。有一点让人看不懂。最终,光大信托可能也要为自己的激进付出代价。
光大信托的快速发展,与其灵魂人物闫桂军有重大关系。之前我们可以经常看到闫桂军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观点,比较高调。然而,在今年1月份,闫桂军从光大信托董事长职位上离任,后面就很少听到他的声音,这背后又有什么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