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宋可嘉 每经编辑:段炼,陈俊杰,盖源源
宁德时代新登环境风险榜,正邦科技旗下猪企收超百万罚单…… 2022年6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7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6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3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13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0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
3家上市公司新登环境风险榜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6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6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30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30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614.68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3家上市公司新登环境风险榜,其中包括宁德时代(SZ300750,股价454元,市值10582.06亿元)。作为A股市场明星上市公司,宁德时代近期备受“宁德时代今年半年报可能会确认一季度发生的十余亿元的期货投资损失”、“宁德时代二号人物黄世霖近期疯狂减持套现”等市场传闻影响。对此,6月9日宁德时代发布了澄清公告,否认上述传闻。
而在这些传闻之外,作为一家新能源创新科技公司,并“致力于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宁德时代,在环境表现方面出现了问题,其两家子公司近期均暴露环境风险。
具体而言,宁德时代旗下的龙岩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思康”)2022 年5月11日经采样监测,被发现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氟化物测值10.4mg/L,超标0.73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测值35.2mg/L,超标6.04倍。
另一子公司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思康”)则同样在2022 年5月11日的雨水排放口采样监测中,被发现雨水排放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测值5.53mg/L,超标0.11倍;化学需氧量测值57mg/L,超标0.14倍。由此,龙岩思康、时代思康两家公司均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被责令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环境信披观察:1家上市公司
应尽快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 生态环境部 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目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正逐渐披露中。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惠天热电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便被纳入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近期,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到的数据显示,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因“2022年2月8日执法人员在现场巡查工作中,发现该公司煤仓南侧及西侧燃煤未入煤仓封闭处理,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被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处罚文号为:沈环罚字〔2022〕第152号。
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关于上述处罚情况,惠天热电(SZ000692,股价3.64元,市值19.4亿元)未在公告中披露,而对于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6月9日下午向惠天热电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
另一方面,A股绿色周报(第72期)报道的六国化工收到的文号为铜环(义)罚〔2022〕1号的行政处罚出现新进展。六国化工(SH600470,股价8.66元,市值45.17亿元)方面近期通过微信向记者反馈,该处罚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撤销,并出示了相关文件。对于处罚被撤销的原因,六国化工方面则称,污染事故与事实不符,结论依据不足。对此,记者于6月10日下午两次致电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所留联系电话,但均未被接通。
环保处罚:正邦科技再登榜
旗下猪企收超百万环保罚单
2022年6月第一周,数据库搜集到31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记分决定书等,涉及30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款金额前十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正邦科技(SZ002157,股价5.48元,市值172.42亿元)旗下的来宾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宾正邦”)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142.9102万元。
过百万的处罚源于来宾正邦的“广西来宾正邦良塘镇存栏12000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六道养殖场)。这家养殖场为年存栏 12000 头母猪繁殖场,是正邦科技2020年募投的项目之一,正邦科技曾预计六道养殖场完全达产后,将新增年净利润4,043.04万元。
但在获利前,环境风险先一步到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六道养殖场在2022年2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正在进行养殖生产。但六道养殖场一区、二区分别于2021年5月、11月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即投产,存在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六道养殖场在未依法备案排污许可证登记的情况下,存在污水外溢或通过沟渠排放至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的情况。经采样监测,坑塘及沟渠中的水均超标。
六道养殖场一区二分厂与三分厂墙后也被发现各有一堆废弃兽药瓶,存在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由于上述的环境违法行为,来宾正邦最终收到了共计142.9102万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罚被下达前,来宾正邦曾一度提出听证申请,请求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撤销对六道养殖场项目“未验先投”的处罚;以及对“污水外溢”的行为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来宾正邦申辩表示目前养猪行业处于历史低谷,企业生存困难。
但上述从轻、减轻处罚的听证申辩意见未被同意。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公司“未验先投”违法事实客观存在,证据确凿,无撤销处罚依据。而来宾正邦“污水外溢”造成废水超标排放的情况后,虽然已采取补救措施制定方案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够积极,且考虑公司养殖场不断被投诉,舆论影响较大,因此不同意采纳从轻、减轻处罚的听证申辩意见。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便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馈称“广西来宾市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六道养殖场,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并表示,其所承包的渔塘严重污染。对此,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曾于4月回复称,经核查,来宾市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六道繁殖场因管理不善导致养殖废水从污水中转站溢流至场内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同时因期间兴宾区持续降雨,地表水量相对较多,污水随雨水在坑塘渗入地下,随地下水流至良水村水库,引发污染事件。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当时表示,已对该污染事件进行立案查处,此外对该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问题,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回复显示,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
而今年5月底,记者注意到,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推出的《问政广西》栏目上,仍有网友反映称“广西来宾市六道养殖场污水外排严重污染地下水,流了四个多月,还在流”。对此,来宾市生态环境局6月3日回复称,网友所提及的涉事地点位于桥巩镇良水村一水塘,面积约20亩,已租出去用于鱼类养殖。当地村民称该水塘为“良水村水库”,水源来自山脚的溶洞涌水,用于农田灌溉,非饮用水源。2022年2月初,因水塘附近一养殖场的污水溢流入水塘,造成水体环境污染。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查处,责令限时整改。此外,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涉事养殖场通过整改,污水已统一收集无外排。同时,生态环境局联合农业、以及当地乡镇政府责令养殖场对受污染的水塘开展治理,经过治理,水塘的水质已明显改善。
另一方面,对于此次事件造成的污染赔偿事宜,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在对上述红豆社区网友的回复中称,经多次的调解,当事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上存在较大争议,当地政府决定终止调解,当事双方已在终止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由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损失赔偿事宜。
记者曾于6月10日下午向正邦科技发送了采访邮件,试图了解来宾正邦所受处罚和污染情况的最新进展,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
当子公司因环保问题备受困扰的时候,正邦科技自身在经历“没钱了”的困境。6月8日,正邦科技公告,受猪周期影响,正邦科技及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等近期因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商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逾期未兑付余额合计5.42亿元。
同日晚,正邦科技还公布了5月生猪销售月报,显示多项销售指标下滑。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上市公司华电国际(SH600027,股价3.89元,市值357.3亿元)便因参股的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具体而言,宁夏 回族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3月9日对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排污许可要求,擅自将矿井水外排至南湖;煤矸石场未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未采取分区作业、分层压实、覆盖洒水等防护措施;储煤场露天堆放煤矸石、原煤、煤泥等,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由此,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被处以了共计86万元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何京蔚、李霞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期部分制图工具为镝数图表)
记者|宋可嘉
编辑|段炼 陈俊杰 盖源源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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