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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时间,随着郑永刚之子郑驹接棒,百亿规模民企杉杉系陷入遗产争夺。
3月23日,杉杉系核心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举行董事会议与股东大会,郑驹在会上获选为上市公司董事长。这也似乎引发了“战火”,当日,郑永刚遗孀周婷现身现场并表示,该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并主张自己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早在3月2月,杉杉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郑驹经提名成为董事,随后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出生于1991年的郑驹,早已被外界视为预期中的接班人。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自去年12月以来,郑驹密集上任多家杉杉系企业高管,但此前尚未进入杉杉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与吉翔股份董事会。
事件不断发酵,监管亦介入。3月26日,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杉杉股份在随后披露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选举合法有效。
当晚,杉杉相关人士回复贝壳财经记者称,目前郑驹与周婷双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目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
3月27日,杉杉股份收16.99元/股,跌2.91%。
创始人离世一月,实控人之争“白热化”
2月10日,杉杉系创始人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离世。而上周末一封监管函,再度将其遗产争夺推至台前。
3月26日午间,杉杉股份披露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该函处理事由显示为“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
当天下午,杉杉股份在披露上交所监管函后发布情况说明,称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3月26日晚间,杉杉相关人士向贝壳财经记者回复称,目前郑永刚之子郑驹与郑永刚遗孀周婷双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目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双方也表示,愿意携手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携手推进杉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接近杉杉集团的人士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已看到解决争议的希望,公司层面希望能够打消市场疑虑,稳定投资者预期。
此次杉杉股份争议,核心在于民营上市公司家族的股权传承。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宏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家族企业创始人去世的情况下主要涉及继承问题,在现行民法典规定中,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也就是说,有遗嘱的,按照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
吴晓宏表示,继承人对股权等资产按照各自份额进行继承后,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授权委托有实际经营经验的人管理。
不过,杉杉股份在3月26日的情况说明中称,截至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杉杉股份去年10月的一份发行文件显示,郑永刚通过控制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直接持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为11.3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5%。
杉杉股份股权结构。图片来源:上市公司2022年10月公告
目前,郑永刚所持股权的继承与分配方案尚未浮出水面。
据报道,周婷3月23日曾在现场主张称,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法律规定及商业规则,继承的财产权与商业的实控人、董事等身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证券律师陈雷博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继承的股权核心是一种财产权利,代表股权的权益及权利。而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作为公众上市公司的代表或/且公司法定代表,对应的是身份权,董事或董事长代表的是作为商事主体的代理人资格,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行使董事长权力。
陈雷博称,拥有股权与被选举为董事长之间没有绝对必然联系,不代表所有股东都可以当选董事或董事长。
郑驹已走上台前多年,民营上市公司家族存股权传承痛点
据杉杉系运营主体杉杉集团披露的2022年中报,截至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计587.54亿元,负债合计331.12亿元。在资本市场,杉杉系旗下现有杉杉股份(600884.SH)与吉翔股份(603399.SH)两家上市公司。Wind数据显示,目前杉杉股份与吉翔股份的参考总市值分别约为400亿元、70亿元。
出生于1991年的郑驹,早已在杉杉系活跃多年。
早在2015年郑驹就现身杉杉系各大重要活动现场。2015年12月,黄浦江畔的君康金融广场举行奠基仪式、湖南杉杉新办公大楼落成庆典上,郑驹均以杉杉控股总裁的身份出席。
2016年5月,郑驹作为浙江新生代企业家曾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做好传承和发展:把诚信、创新、敢想敢做的浙商精神和优秀的企业文化传承下去;不断学习,把个人视野和能力的提升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探索新兴业务,企业持续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2018年2月,郑驹出任杉杉集团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2019年9月,郑驹出任杉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后于2020年1月升任杉杉集团总经理(总裁)。
2022年8月,作为新沪商青峰会会长的郑驹在该峰会活动上表示,2022年是比较困难的一年,“我们经历着危机的考验,寻找着破局的未来。”他强调不要盲目扩大版图,要审慎前行。
企查查信息显示,自去年12月以来,郑驹密集上任多家杉杉系企业高管,包括担任宁波绪杉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稚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榕稼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不过,郑驹此前尚未进入杉杉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与吉翔股份董事会。郑永刚离世后,其开始迈入上市公司的步伐。3月2月,杉杉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郑驹经提名成为董事,随后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月23日,杉杉股份举行董事会议,郑驹获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有接近杉杉集团的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企业内部对于郑驹接棒,总体上较为认可,“毕竟郑驹在杉杉体系很多年了”。
此外,郑永刚本人生前也明确表露出希望郑驹接班的意向。2018年郑永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郑驹“现在公司任总裁,就是在学习接班”。此外,郑永刚还在员工大会等场合提到公司将由儿子接班。
“杉杉股份的遗产纠纷事件,反映了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上市公司家族提前规划家族财富传承——上市公司股权传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家族财富传承的律师李泳昕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民营上市公司家族的股权传承不仅关系着民营企业家家族的和谐幸福,更直接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如何解决好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传承问题,需要民营上市公司的企业家、证券监管机构、学界、法律界等力量的通力支持。
陈雷博还援引了有“烂尾楼之王”之称的光耀东方集团创始人李贵斌遗产争夺案,他表示,家族企业安排继承事项时,考虑到遗嘱效力与遗嘱执行实际操作问题,应尽量在被继承人生前达成一致。
在陈雷博看来,应避免被继承人去世后,威望不在,执行遗嘱中陷入争议甚至诉讼,从而造成漫长持久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于已上市的公众公司而言,实际控制人股权不稳定无益于持续的健康经营,更不利于被继承人自己股权之财产权益的保值增值。遗嘱执行一方面要尊重意愿,另一方面要考虑公众利益,避免遗嘱执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甚至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