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信"黑名单"?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征信中心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客户贷款申请时参考。客户最终能否得到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的结果。据了解,各商业银行对不良信用记录的影响有不同的标准。逾期累计到一定次数就会拒绝贷款,或是提高贷款利率。但具体标准取决于银行各自对风险的判断程度。
所谓的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公民在与银行发生借贷行为时,产生逾期还款或者未按约定还款行为时,银行将相关信息递交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上述行为写入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
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入住宾馆”等说法,应该是把“失信被执行人”和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搞混了。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有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总等部门合作建立的联合惩戒机制。是否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