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6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省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继2012年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信用立法——《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之后,我省又一部综合性立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出台《陕西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征信修复”乱象整治,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10个设区市和107个县(市、区)进行政务诚信评价。
信用平台网站扩能提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已实现与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和12个市(区)信用平台的自动化对接,荣获2021年全国省级“特色平台网站”称号。
信用应用场景不断创新。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完成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平台)升级改造,平台入驻金融机构99家,缓解了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截至目前,“秦信融”平台已累计归集公共类、经营类涉企信用信息过亿条,发布金融产品129项,注册企业1.4万余户,“信易贷”累计交易量超过100亿元。
信用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延安市成为西北地区唯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延安市宝塔区、榆林市榆阳区、西安市高新区、铜川市宜君县成为全省首批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各市(区)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逐年提升。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以信用立法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着重做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释法工作。加快配套制度的制定出台,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创新信用服务业扶持政策。
以数据治理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机制。持续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征信修复”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以信用监管改革为抓手,更加充分发挥信用建设支撑作用。开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化商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以教育宣传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信用软环境建设,全面构建信用管理者依法、从业服务者懂法、社会参与者守法的信用法治环境。(记者 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