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参保人员在 异地医保定点医院 就医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 用人单位 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手工报销 ,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关键步骤如下:
就医: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费用: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报销: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申请手工报销时需提供材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三、收费票据
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五、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六、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七、结婚证复印件
八、必要时提供其一: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九、必要时提供: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报销
手工申报流程
单位准备上述材料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费用录入,录入完毕后申报至区医保中心综合窗口,报销金额一个月左右发放至生育职工的关联个人账户中(默认为北京银行医保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