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市民交通出行、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具体安排进行了通报。
11月28日,乌鲁木齐将逐步恢复全市交通运输服务。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主要安排如下:
一是城市公共交通
从下周一起,逐步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出租汽车可以在区(县)范围内运营。城市公共交通已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加强了从业人员闭环管理,定期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落实交通工具、场站每日消毒等工作,以满足市民安全出行要求。
二是对外交通运输服务
公路方面。将逐步恢复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与客运班线中途停靠地和目的地客运站对接协调,成熟一条恢复一条,有序恢复运输服务。市民出行前,可拨打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电话0991-5878614、0991-5878898乌鲁木齐军供客运站电话0991-5596315进行咨询。
铁路方面。铁路部门将在目前已开行的临时旅客列车外,逐步恢复开行疆内、进出疆正常旅客列车。旅客可关注铁路12306网站购票信息,了解最新铁路出行动态。
民航方面。乌鲁木齐机场将在已开通现有航班基础上,逐步恢复开通疆内、疆外航班。请广大市民朋友和返来乌旅客关注各航空公司售票信息,可拨打96556机场热线进行咨询。
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来乌旅客,出行时自觉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一定要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配合司乘人员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对外出行,要提前向目的地报备,配合当地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风险排查。进入火车站、飞机场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工作人员一起快速完成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等。
来源:掌上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