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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法人(绍兴市上虞固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通过验收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进行相关公示。

验收意见如下:

2017年12月4日于绍兴市上虞区召开了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乾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废设计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单位)以及三位专家召开了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会前专家和部分代表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环境监测单位监测情况的汇报及其他单位补充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公司”或“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以染料中间体为主,厂区占地面积30亩。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稿)”,2015年11月27日,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以虞环管[2015]38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生产线于2017年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目前相关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本次验收范围为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企业本次申请验收的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实际建设的装置设计规模与环评一致;实际厂区总平面布置与环评基本一致;生产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

本项目中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和环评相比,部分设备发生变动,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1)三氯化苄暂存槽材质由搪玻璃变为2205,苯带母液中间槽由2个5000L变为1个10000L,薄膜蒸发工段2个50m2石墨冷凝器材质变为不锈钢,20/10m2石墨冷凝器材质变为不锈钢,无油立式真空机组减少1组。

(2)在蒸馏工段配套增加一套电加热导热油炉,油炉为密闭循环,不产生额外废水废气,但定期产生部分废矿物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处理

厂区建设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管网和消防水管网,能够实现项目排水的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输送采用架空明管,生产区污水收集沟池有防腐措施,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等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中部分为高浓废水,根据废水水质特点对项目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其中盐酸浓缩废水经过车间预处理后与其余高浓度废水进入车间高浓废水集水池后通过管路收集后进入高浓度废水调节池,其余低浓度废水则进入低浓废水集水池,通过管路收集进入综合调节池。项目高浓度废水产生量为56.54t/d,低浓废水产生量为38.91t/d,现有污水站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600t/d,其中高浓废水装置处理最大设计水量为200t/d,原有项目高浓废水量约为100t/d,低浓废水量约为158.47t/d,高浓废水装置尚有约100t/d左右余量,低浓废水尚有141.53t/d的余量,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能够容纳本项目新增废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三级氧化+三级生化废水处理系统,针对高浓度的盐酸浓缩废水,新增苯萃取工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已设置明渠,设置了排放口标志牌,现有厂区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已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联网。项目设1个雨水排放口,设置了规范的标志牌,已设置智能化雨水排放系统,通过阀门切换可收集厂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送入厂区初期雨水池暂存。

根据监理单位核实,在废水防治方面,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装置产生的废水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处理

项目合成及水解工序采用三级降膜吸收+冷凝预处理、含苯废气采用碱洗、冷凝冷冻(7℃及-50℃)预处理,然后再经车间碱液吸收后接入到厂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根据监理单位核实,在废气防治方面,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装置产生的废气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废气治理措施。

(3)噪声防治

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就考虑到“静闹分开”的设计原则,主要噪声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依靠车间墙体进行隔声。新采购的设备充分考虑了噪声原因,选用了低噪音设备。

根据监理单位核实,噪声防治方面,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精馏残渣、废包装材料和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资质:浙危废经第146号)处置,精馏残渣、废包装袋同时也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资质:浙危废经第63号)处置,建设单位已与上述企业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废矿物油目前尚未产生。

企业利用厂区现有的固废暂存场所和危废暂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为密闭库房,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库房内部有渗漏液收集沟,危废库外设有废液收集池,渗漏液收集后可直接泵送至厂区污水站。危废暂存库设置了标识标牌。公司制订了相应的固废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有台帐记录。

(6)“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监理报告,项目“以新带老”对现有废气和固废等治理进行了相应整改提升。。

四、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企业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16年1月报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330682201602。

厂区内设有一个400m3的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可通过应急阀门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废水可打入污水站进行处理。根据环评评价结论,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事故应急需要。

五、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果如下:

(1)废水

废水排放口pH 7.45~7.64、CODCr最高值260mg/L、氨氮4.36mg/L、总磷3.56mg/L、悬浮物89mg/L、苯0.128mg/L、总氰化物0.077mg/L;排放口pH值、CODCr、SS、苯、总氰化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规定浓度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35mg/L、8mg/L限值要求。

雨水排放口pH7.38~7.42,CODcr最大值30mg/L,氨氮最大值0.099mg/L,总氰化物

(2)废气

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0mg/m3,最大速率0.435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7.00mg/m3,最大速率0.104kg/h,苯最大排放浓度9.89mg/m3,最大速率0.148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45mg/m3,最大速率6.71×10-4kg/h,氨最大排放浓度6.25mg/m3,最大速率0.0931kg/h,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8,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该企业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04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172mg/m3,苯最大浓度为0.056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监控点污染物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9mg/m3,氨最大浓度为1.0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企业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9.1dB(A)~64.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值为47.4dB(A)~54.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废水量≤2.88万吨/年,CODCr≤14.4吨/年,氨氮≤1.01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废水量≤11.91万吨/年,CODCr≤59.55吨/年,氨氮≤4.169吨/年,氮氧化物≤3.92吨/年。

根据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核算,本次验收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装置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苯甲酮项目环保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相应配套的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排放标准,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等要求完善补充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三废”处理设施监测周期内在线监控数据,进一步完善预处理设施说明,补充VOCs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算。据此建议完善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环境监理报告;

3、完善危废仓库规范化建设;加强厂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定期开展环保设施的清洁维护,保障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员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操作培训和演练,落实环境应急措施,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2017年12月4日

现进行相关公示。

举报电话:0575-82735689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6日-13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上述电话。

本文源自上市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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