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B1类信托单位1,000万份,业绩比较基准7.2%/年,期限12个月,兑付日为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约定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12月20日和到期时核算支付收益。 该信托计划具有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塔子湖置业”)持有的 K3 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融科智地(武汉)有限公司持有的融科天城五期部分商业办公房地产作抵押担保、天津及大连押抵物担保、武汉塔子湖置业90%股权过户及剩余10%股权质押、河南从元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及河南融创元汇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部分股权作质押担保,共管武汉塔子湖置业公章印鉴及网银ukey等保障措施。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管理报告》,文件显示,该信托产品将展期11个月,具体如下:
近期,受托人一直在与武汉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昌置业”)、武汉合富联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等相关方沟通协商,以督促相关方及时足额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但截至公告日,会昌置业等相关方仍未能如约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担保方也尚未履行担保,预计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能如期获得足额分配。根据《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B类、封闭式)》第3.7条约定,本信托计划 B 类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预计延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原则如下:
1、针对2022年4月23日之前的信托收益,预计2022年4月29日之前进行支付,受托人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统一后的业绩比较基准7.5%/年对全体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4月23日。
2、后续款项,预计自2022年2季度开始:
(1)武汉塔子湖置业项目的销售回款在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等需求后,将按季度用于向受托人支付一定额度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
(2)会昌置业及相关方将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受托人支付完毕剩余全部投资本金及剩余全部投资收益。
3、受托人预计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按各受益人持有存续信托单位份额占全部存续信托单位份额的比例对全体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截止该日投资收益46.55万元,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55.3万元和截至2022年4月23日止按7.5%收益率计算剩余投资收益27.42万元,信托产品剩余本金和展期期间剩余投资收益将按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回收。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加强与中融信托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处置进程,尽快向本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该信托产品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根据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房企流动性普遍吃紧和今年初房地产销售出现大幅下滑等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操盘房企的资信和外部信用评级及增信保障措施等情况,不再考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笔信托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49.39万元。
为防范地产类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起暂停了地产类信托产品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24笔,存量产品余额为25,5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6笔,存量产品余额为15,562.38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739,210,509.9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9日。详情见2022年4月22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88元/股(含)。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1.8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8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