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业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账户“一人多户”的温馨提醒》,从10月起兴业银行要求同一客户在该行新开信用卡账户时,持有该行正常状态的信用卡总数不能超过6张。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8月以来,还有上海农商行、郑州银行、招商银行等数家银行发布公告,对同一客户持有的信用卡数量设置上限。
根据这些银行的公告,如果客户持有的卡片数量超出上限,可注销名下不使用的卡片,否则将无法申领新卡或到期续卡。从具体要求看,各家银行设置的上限数量并不一样。
10月25日, 招行发布“关于我行客户信用卡持卡数量管理的公告”。招行要求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有效卡数量总计不超过20张(含20张),其中,客户名下持有的主卡有效卡数量不超过10张(含10张),且由其承债的附属卡有效卡数量不超过10张(含10张),未激活卡片也都包含其中。
上海农商行自10月1日起,要求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状态正常的信用卡数量上限为5张;同一信用卡主卡(部分卡种除外)可申请的附属卡数量上限为8张,含已注销的附属卡。
郑州银行自9月1日起,要求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8张(含8张),已注销的卡片不统计在内。同一张主卡名下最多可申请的附属卡数量为8张,含已注销卡片。
这些银行均表示,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落实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账户管理,防范电信诈骗风险,保障客户用卡安全。
该通知明确要求,银行应该要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据了解,此前银保监会曾向各大银行、股份制银行通报信用卡业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其中包括:部分银行突破总授信额度上限管控开展授信,未落实“刚性扣减”要求,“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问题突出;客户偿债能力认定不审慎,银行机构采用收入乘数、直接认定职级收入等多种方式,普遍虚增客户收入;个别授信操作严重不审慎,为套现、共债、逾期等高风险用卡行为客户办理分期业务或上调额度;授信管理系统存在缺陷,存在客户授信数据记录和反映不完整、系统漏洞导致超额授信、操作差错缺少制约等。
就持卡人个人而言,拥有太多信用卡,会使得可透支的额度相应增加,对于喜欢超前消费而还款能力有限的人群,高负债并非好事;另一方面,睡眠卡长期不用会浪费银行资源,也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目前多家银行调整客户信用卡数量上限以及授信额度,既是对监管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也有利于在贷前阶段,将风控工作做得更严、更密,从而为优化银行资产质量筑牢根基。银行的限制对于合理、合法使用信用卡的持卡人不会产生影响,还会降低持卡人被电信诈骗的可能性。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正确认识信用卡的功能和规则,理性透支消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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