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18年1月18日; 3、授予价格:7.77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4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0.250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3797%。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 上述145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18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中所列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预留限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1月18日为授予日,授予154名激励对象11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6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有3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因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4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0.250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3797%。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437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1月2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止2018年01月29日,贵公司已收到杨唐永、张峰等14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认缴款人民币8,566,425.00元(大写捌佰伍拾陆万陆仟肆佰贰拾伍元整),其中: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1,102,5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63,92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于2017年04月21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3376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40770股。分红前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330,000.00元,股本人民币146,330,000.00元,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太A验字(2017)0005号验资报告,分红后总股本转增至290,329,987.00元。截止到2018年1月29日,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291,432,487.00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8年5月16日。 五、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291,432,487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52元/股。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91,432,48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吴瑛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93,389,576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2.17%;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445,252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9.05%;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8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17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