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
2020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
通 知
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从根本上杜绝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按照人社部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在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前提下,2020年度,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证范围
玉田县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领取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方式及地点
1、认证时间:领取上述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每年一次,具体时间为2020年全年。
2、认证方式及地点
(1)已采集信息人员主要采用手机APP登陆“老来网”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远程自助、随时随地认证。本人不具备手机认证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可由子女和亲属协助认证。
(2)手机认证失败人员可在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到社保机构建立的社保认证窗口进行信息采集并认证,具体认证地点为:县社保局、各乡镇劳动事务保障站或唐山其他市、县两级社保机构认证服务窗口。
(3)不具备通过手机APP认证条件且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在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与居住地认证机构(县社保局、各乡镇劳动事务保障站或唐山其他市、县两级社保机构认证服务机构)联系,社保机构将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4)携带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尽量带社会保障卡)。
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拒不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的人员,将按照规定次年1月份起,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并通过资格认证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社保待遇。
四、领取待遇人员存在瞒报、冒领社保待遇的,将依法追回。对已经查实冒领社保待遇的,除如数追回冒领数额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拒不退还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采用由乡镇(街道办)组织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并填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查表》的方式开展认证,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两次。
业务咨询及冒领举报电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0315-6163435 工伤保险待遇:0315-61634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0315-6163522。
2020年4月22日
(来源:玉田人社 网信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