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起,我省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后,覆盖范围更广,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更高。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们将做一系列的讲解答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读一》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
2、具有本市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4、国家、我省和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
1、参保登记: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辖社区、乡镇的劳保所或当地公布的参保地办理参保;
2、缴费时间及方式: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的缴费时间,许昌2020年的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可在参保地或在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线上渠道缴费。
3、2020年缴费金额:250元。
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
住院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的级别实行分段报销,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报销比例最低为50%,最高可以报到到90%。
对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14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四、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支付限额
全年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年度报销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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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 直:2628159
魏都区: 3111021
建安区:5116600
禹州市:8167759
长葛市:6169776
鄢陵县:7162320
襄城县:6076079
来源:许昌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