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安信信托(600816.SH)发布公告更新了最新涉诉信息,披露了21宗涉诉项目的原告方、金额、事由及部分判决结果。公告显示,安信信托受让信托计划受益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合计约84.7亿元,其中已判决案件的金额10.2亿元,达成和解的案件的金额9.1亿元,尚在审理中的案件金额65.4亿元。上述诉讼主要因为安信信托向信托受益权购买方提供担保、远期转让等兜底承诺而引发纠纷。上述案件中中,4宗已收到判决书;2宗已达成和解协议;15宗案件尚在审理中,涉诉余额大多在1亿元到8亿元,原告方则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类企业。
安信信托表示,2019 年11 月14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发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其中第七部分“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第92 条明确“保底或者刚兑条款无效”。该《会议纪要》是否将作为安信信托上述以远期受让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的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法律判决依据尚不完全明确,需要等待相关判例予以确认。
此前,安信信托就已经深陷兑付危机之中。在11月11日晚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其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金额276亿元,其中在今年5月20日至9月末的四个多月时间里,就有29个信托项目到期未清算,涉及金额165亿元,占到全部期未清算金额的六成。11月13日,安信信托有关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总裁5月就来了,他积极参与并带头处理清收工作。目前已完成58个项目的兑付,涉及金额65亿元。
据安信信托三季报显示,其前三季度净亏损3.45亿,同比下降1533.59%,业绩大跳水。对于其四季度的利润表现,安信信托称,上述案件中,根据部分已有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公司履行相关款项支付义务后将受让案涉信托项目受益权,并取得相关信托项目权益,案件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违约金等将减少其当期经营利润。大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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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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