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项目建设周期、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周期暂定2年,计划投资总额为24,237.93万元,具体包括自筹资金22,354.38万元和超募资金1,883.55万元。
●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2,965.32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02.5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62.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面积约72,808.00平方米,投资金额预计为24,237.93万元(含流动资金),拟使用超募资金1,883.55万元。本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先进的生产线设备及软件,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项目基于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营销渠道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是在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基础上新增的扩产能投资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核工业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景业智能下属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富合作区亭山路北侧富政工出(2021)16号地块。
4、项目投资额及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4,237.9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800.55万元,占总投85.82%;铺底流动资金3,437.38万元,占总投14.18%。资金来源具体包括自筹资金22,354.38万元和超募资金1,883.55万元。项目投资规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5、建设周期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先进的生产、研发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项目基于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营销渠道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6、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情况
目前,公司正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手续。
7、项目产品
本项目产品为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加工业务几类。在核工业系列机器人中,拟对耐辐照坐标式机器人、电随动机械手、分析用取样机器人等现有产品进行产品延续、升级换代及系列化;拟新开发退役机器人产品。在核工业智能装备中,拟对箱室智能装备、核化工智能化系统进行产品延续、升级换代,并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开发新产品;拟对放射性物料转运装备进行产品延续和系列化;拟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开发新的核电装备、核技术应用装备。在非核专用智能装备中,拟以公司现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技术为基础,与相关科研单位合作,承接预研项目,开发军事用途的产品样机及技术。在加工业务中,拟以公司现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技术为基础,自主生产主要零部件,也可对外销售。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深耕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行业多年,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市场竞争力较强,与客户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制造业呈现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随着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行业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企业必须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凸显公司装备和技术优势,巩固并扩大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
2、聚焦主业,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业务,已成为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专业供应商。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升规模化智能制造能力,实现规模化经济效益,从而降低运营成本,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现自主生产,加强产品质量管控
公司目前核心部件主要自主生产,其余部件大部分采用外购。虽然外购加工产品在产品质量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但从提升产品品控、满足生产进度,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角度考虑,公司在将来必须实现主要零部件自产,从而对公司生产能力提出了要求。
本项目投产后将为公司产品生产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有利于公司加强产品质量管控。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中国制造2025》《国家科技专项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出,对促进我国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行业发展提供给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2、技术可行性
经过多年持续研发创新和实践总结,公司形成了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技术、核工业智能装备技术和数字化工厂三大类自主可控技术,公司基于上述核心技术生产出的电随动机械手产品获得浙江省2020年度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产品的认定。2021年12月6日,公司的分析用取样机器人产品(核工业自动取样系统ZDQY09)获得了浙江省2021年度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产品的认定。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市场可行性
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制造与核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是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随着“中国制造 2025”战略的提出和利好政策的不断推进,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2021年中国智能制造行业产业链研究报告》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将达5.3万亿元。
核工业机器人是应用在辐射环境下的特种机器人,根据《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特种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90.7亿元,增速达到36.3%,高于全球水平。到2023年,特种机器人的国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80亿元,特种机器人未来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部分核心零部件实现自主生产,有助于公司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大幅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凸显公司装备和技术优势,巩固并扩大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
(六)主要风险分析
1、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的市场需求,整体受到宏观经济景气度、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影响。虽然公司建立了合理的业务结构,有效分散行业集中带来的潜在风险,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公司下游各个行业带来显著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
2、技术风险
公司所涉及的产品技术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则存在核心技术被代替和淘汰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管理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则存在技术失密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管理经验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健康发展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组织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体系,并且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随着未来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变化,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由智核科技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4,237.93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883.5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核科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智核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71917791210608,截止2022年5月18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毛宗玄、俞瑶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8、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5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3、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4、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 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公司已于2022 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160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24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180万股变更为8,240万股。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24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制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生效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就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