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由法律保护由委托人向委托机构申请委托的行为。需要通过信托约定(信托关系文件)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受委托协议即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信托结构
(二)信托主体
何为信托主体,信托主体主要包括包括为三个角色: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一、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的主要角色,委托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以上条件后委托人便可提供信托财产,委托财产可以是房子,金钱,物件等,在委托协议中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二.受托人。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托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和处分信托事务。
三、受益人。委托程序中受益人是在信托中委托人给予指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
信托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等合理规避风险功能。在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遗嘱继承人)方面,家族信托的安排也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