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1号)、《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拆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惠医保发〔2021〕108号)及社保费征缴相关规定,并经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确认,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下表执行: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惠州市属于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97元,以此来计算2022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上限为19791元/月,即6597元/月的3倍,职工工资超出上限标准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月,即6597元/月的60%,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下限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只对缴费工资低于下限或者高于上限的参保人有影响,其他职工的医保缴纳费用不会因此改变。
假设员工A在某公司工作,月薪为6000元,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因此可以6000作为缴费基数。医疗(生育)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为6000的2%,即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