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在全国多个地区出现,疫情引起了广泛关注。群众防护意识加强,防疫产品需求倍增,全国多地出现了药品供应紧张的情形。公司正积极组织清开灵注射液、生脉注射液等产品的生产;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