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26日消息,财政部对《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进行修订,形成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0月26日前提出意见。
针对当前金融企业存在的虚假注资、违规代持、资本金抽逃等违法违规行为,《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资本金管理的内容。具体而言,要求金融企业资本金来源必须真实、自有、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企业。要求金融企业资本金应当以货币资金为主。同时,考虑到金融企业改制、自身经营等现实需要,允许以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是对其出资比例进行限制。
股权质押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出资人不得质押限售期内的金融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不得用于股权收购,对于一定比例股权质押进行股东权利限制,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特殊投资者方面,近年来,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方式不断创新,一些投资者将金融产品投资入股金融企业。考虑到金融产品一般具有一定期限,结构复杂,资金来源难以彻底核查,为避免利用金融产品资金优势获取金融牌照或炒作股价,防范期限错配风险,对金融产品入股金融企业的方式和比例进行适当规范。
员工持股计划方面,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是金融企业资本金补充的来源之一,与其他股东出资要求一致,其资金来源应当为员工自有合法资金,不得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资金筹集。
管理层杠杆收购方面,近年来,融资创新层出不穷,杠杆收购随之不断发展。为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内部人控制风险,严禁金融企业管理层以杠杆收购方式取得金融企业股权。
《征求意见稿》还对风险管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在风险缓冲方面,梳理了风险缓释的不同层次,金融企业应适当采取资产证券化、购买保险、运用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工具等方式规避风险,对准备金计提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同时,为真实反映金融企业经营成果,防止金融企业利用准备金调节利润,对于大幅超提准备金予以规范。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监管部门要求的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对于超过监管要求2倍以上,应视为存在隐藏利润的倾向,要对超额计提部分还原成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