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大连市民宫女士联系到二三里资讯称,因为丈夫去世,现在存在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了。
据介绍,这张建设银行卡是医保、储蓄两用的卡,是以宫女士丈夫王某的身份办理的。2017年宫女士的丈夫王某因病去世,几天后宫女士想把存在建设银行里的钱取出来,可却输入密码错误,输入三次错误以后,卡便冻结了。
宫女士和银行柜台沟通想修改密码,但因为银行卡户主王某已经去世,银行给的答复是:因为卡内存款金额超过了5万,而卡主又去世了,所以只能走遗产继承程序,需要公证处的公证材料,才能取出这个钱。
宫女士到公证处办理证明,但需要的材料不只是卡主王某的死亡证明,还需要王某父母的死亡证明。可王某父母已经过世多年,这个死亡证明已经无法找到了。
宫女士说:“2002年至2003年,我丈夫的父母相继去世。当时有死亡证明,不过早就不知去向。现在手里只有火化证明,因为没有医院的死亡证明,火葬场是不给火化的。”
为了办理这个事,宫女士回到老家梅河口,想补办个死亡证明,但仍然缺少手续。
宫女士说:“两位老人当时都是在家病逝的,并没有在医院过世,所以现在去医院办理死亡证明,也办不了。我是外来打工人员,这两年疫情严重对家庭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六万块钱可以说是救急钱了。可是按照银行的规定,这个钱可能就要封存在银行里,永远取不出来了。”
针对此情况,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和行里沟通并核实一下情况,但截止到发稿时,二三里资讯并没有得到建设银行的回复。二三里资讯又多次拨打分行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二三里资讯又联系到建行客服,对于宫女士的问题,客服表示,由于线上业务必须卡主本人才能办理,所以目前无法线上查询该卡的情况。但根据规定,既然卡主去世,那么家属必须要提公证材料,以证明其具有继承权。
二三里资讯咨询律师了解到,像宫女士这种情况,如果无法提供公证材料,那么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实现相同的效力。
律师建议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田鑫律师表示,结合本事例的情况,如卡主已故,那么银行卡中的财产属于遗产,则需按照遗产处置。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处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需要用到的死亡证明、相关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可以通过派出所调取户籍关系及死亡证明等予以证实,就遗产分配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公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