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办理前提
①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②社保不欠费。
2、办理所需材料
①河南省内已实现社保联网,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新增即可;
②跨制度转出的(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凭身份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办理途径
①线上渠道
手机端:“掌 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一单位办事通道一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②线下渠道 :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跨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前提
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
2.办理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需提供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途径
①线上渠道:
手机端:“掌 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一单位办事通道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联系函申请;
②线下渠道: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参保人如存在重复缴费,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后携带身份证至市内任一社保办事大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交审核。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