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 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149 公司简称:廊坊发展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0,821,667.16元,2021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976,345.19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高质量发展,廊坊紧邻京津,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功能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也加快推进,区域供热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意见提出在北方地区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2021年12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1〕66号),意见提出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积极推动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供暖。京津冀地区供热企业肩负着保证群众取暖过冬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使命,供热企业应更加注重能源整合、提高能效,促进节能减排,不断探索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低碳绿色运营。供热企业还应创新供热业务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技术改革,争取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是廊坊市国有控股的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所从事供热业务具有公用事业显著特征,供热需求为城镇居民和商户在采暖季的刚性需求,且供热收入具有稳定性,在廊坊市城市供热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供热业务。为城区、园区及小区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提供供暖及蒸汽等服务,并开展供热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供热主业布局进程,在项目签约方面,2021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72.96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1025.64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516.12万平方米;截止2021年,公司供热经营区域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2)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房产租赁业务,实现收入302.53万元。
2、经营模式
公司供热业务有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两大业务模式。集中供热是以电厂余热、工业余热、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作为热源形式,通过热力管网将热能输送并销售给用户。分布式供热是在小区、小型园区内建设小型热源站,以天然气、电能或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热源,为用户提供微网供热服务。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当年气温情况,按照政府要求,可适当延长供暖期),用户按照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公司一次性缴纳一个完整供暖期的费用。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华逸发展和广炎供热经营上述供热业务。
华逸发展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廊坊发展持有其62%股份。华逸发展以清洁供能为主业,为城区、园区、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供能系统,综合解决各类用户对暖、气、冷、电、热水及蒸汽等多品种的能源需求。华逸发展目前已组建了一支掌握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专业技术的核心团队,包括热力、天然气行业的资深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形成了从技术到市场、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运营的有机组合。华逸发展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立足廊坊,辐射京津冀,大力推进供热业务的布局进程。
广炎供热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华逸发展持有其55%股份。广炎供热以集中供热为主业,主要供热范围集中于廊坊市主城区西部及北部。公司下辖学院区、北环、城北三座供热站,供暖总户数超过6万户,是廊坊市城区第二大供热企业。近几年,伴随着国家“清洁供暖、铁腕治霾”等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广炎供热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三大热力站主动增设脱硫、脱销设备,并对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革和提标改造,排放均达到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随着廊坊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广炎供热运营面积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增,营业收入也将得到充足保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81.32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21,778.79万元,租赁业务收入302.5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王大为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为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十二)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十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3)。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需要,本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并为融资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一、拟融资额度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融资额度及方式
1、公司2022年度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保函、保理、信托、其他债权融资等。
3、在融资总额度范围和融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每个时点不应超过总额度范围。
(二)担保额度及方式
1、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新增融资提供相应担保,2022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担保方式:保证、抵押及质押。
(三)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申请融资和担保的额度
单位:万元
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融资总额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间的融资额度可调剂使用。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之间、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超2亿元,并可调剂使用。
公司可以为上表所列示的各下属控股公司担保,各下属控股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也可以相互担保。
二、下属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一)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巍道南侧,龙美路东侧(安次区码头镇大郑庄村)
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能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供热、燃气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9,255.54万元,负债总额为33,869.33万元,净资产为15,386.2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2,026.22万元,净利润为2,302.36万元。
(二)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与广阳道交口南50米(建设路供热站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注册资本:1020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有效期以行业部门批准日期为准);房屋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供暖设备、管道安装、维修;水暖部件、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8,203.20万元,负债总额为27,239.78万元,净资产为10,963.4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7,326.11万元,净利润为25.58万元。
三、审批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2022年度融资总额内的金融产品,具体融资规模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融资计划范围内确定。
2、融资的具体方式、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具体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确定。
3、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并为融资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各下属控股公司2021年度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拟提供的担保方式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事项,该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6,365,526.81元人民币,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46人,注册会计师7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9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册会计师17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56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80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分所为17家),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靳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603028)、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300495.SZ)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签字会计师张欣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16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2年,自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为上市公司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03090)、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靳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