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因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没82.84万元,两名高管也在处罚之列。
罚单显示,招行青岛分行涉及三项违法行为,一是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料;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格。
二是假币解缴信息未序时逐笔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三是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央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由此责令该分行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81.32万元,罚没共计82.84万元。
此外,该分行时任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兰冰心、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高明月,皆对招行青岛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予以1万元、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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