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自残有故意杀人的嫌疑,所以规劝大家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损害他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每个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强加给他人自己的意愿,应该多传达积极向上的思想,不能够做摧残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情,教唆他们犯罪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也会被社会谴责。
学校劝退自残的学生不合法但是合情,有自残倾向的学生,老师和其他学生没有办法随时看着他,不让他自己伤害自己,如果他一旦出事,家长又得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是学习的地方,有这种自残倾向的学生,最好是到医院去做心理治疗。
这种人十分幼稚,以自我为中心,狂妄自大,以为伤害自己就是在伤害别人,实在是可笑。这种偏激的人,早晚出事,建议尽快远离。
不犯法,但受道德的谴责,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