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违法是指行为违反法规范,违反法的禁止或命令。换言之,形式的违法性是从形式上将违法定义为违反实定法。根据形式的违法性论,在德国、日本的三阶层体系中,只要行为符合构成要件,而又不具备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即具有违法性。
主观阻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无因管理、权利行使、被害人允诺、正当业务、善意取得。犯罪阻却事由,通常是指某种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具备了刑法对某一犯罪规定的行为形式,但其行为实质是有利于社会利益,因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行为人在主观上缺乏罪过内容,因而不具有主观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