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什么后果,就是要教育您,要求您不再犯法,要守法。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2、训诫内容上虽然认定相对人构成违法,但并未责令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而是教育相对人应当守法。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违法行为时,有进行教育的职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公安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有权以教育为内容进行训诫。但明显的是,公安机关的教育职权也并非是独立的,而是附随于处罚职权的,故公安机关以教育为内容进行训诫,也具有附随性。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1、一般情况下不能,如果以后表现良好,可以申请撤销。
2、扩展内容:训诫书是指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训诫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文书。训诫罚亦称申诫罚、精神罚,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谴责与告诫,防止其继续违法的一种处罚措施。
1、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2、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1、严重。训诫会列入个人档案,对个人有一定的影响,被训诫人要改正自己的错误。
2、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