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无权拒收未成年学生,也不能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诉,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改正不当行为。教育使人由野蛮走向文明,拒绝孩子接受教育,那就是拒绝人类文明的进程。必须要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
不合法。因为有可能快递是学生家长寄给学生的学习用品或生活用品。也或是学生购买的学习资料。当然学校拒收考虑的学校的安全,也或是收寄物会影响学习,但不能剥夺学生正当权义。
学校有权利不收插班生,这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一个学校学生的人数是受班额的限制的,班额的大小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学生因为父母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需要转学,那么一定要找到接收学校,也就是说,接收学校必须有相应的穴位,孩子才能入学,如果没有学位就可以拒绝孩子入学,这是正常的程序,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九年义务教育是一个人的权利,也是一个人的义务,凡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也没有权利不收实力儿童入学的权利,但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生的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
您好,在某些情况下,学校有权劝退学生。例如,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行为准则或学术不端,学校可能会采取劝退措施。此外,如果学生在课程中表现不佳,无法满足学校的学术要求,或未能支付学费,学校也可能会考虑劝退学生。但是,学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歧视或侵犯学生的权利。回答如下:在一定条件下,学校有权劝退学生。一般来说,学校可能会劝退学生的情况包括:
1.学生在学术表现上严重不合格,如连续多次挂科、未能达到学校要求的学分要求等。
2.学生在违反校纪校规方面表现恶劣,如严重违反校规、犯罪等。
3.学生在健康状况或个人原因方面无法继续学习。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学校都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出现歧视、不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