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经过了政府部门的同意是有权的。
2、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其有权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特别是对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1、对于公路两侧10米范围内的土地,可以耕种、种植,但是不能搞任何固定建筑或者改变土地用途。如果要这样做,必须到公路部门申请。
2、所有权当然是属于国家的了,不过,使用经营权是属于承包农民个体家庭。政府要筑路征用要给以经济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侵占农民土地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土地法,农民基本土地保护法明确规定:农民土地是发展农业生产力基本源泉和保正。任何单位,団体个人无权侵占农民土损失地。保护农民土地以纳入基本国策。侵占农民土地就是侵占了国有土地,违反基本国策,要核实侵占损失,严惩重处。退出侵占所有。赔偿他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