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违法也称为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照现行法律应当予以追究的行为。
2.种类:按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3.构成要件:a.违法必须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应当依法予以追究的行为;b.违法必须是不同程度地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c.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主观过错的行为;d.违法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所实施的行为。
1、(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刑法上的行为,是指基于人的意识实施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具有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三个特征。有体性,是人的身体活动,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以,思想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行为是客观的,外在的表现,能够改变客观世界,侵害法益。有意性,是人的意识,基于人的意识而做出的。这是行为的主观要素。所以,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譬如身体的痉挛、抽搐、梦中的动作等,并非行为。有害性,是行为必须客观上侵害了法益,这是行为的实质要素,违法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都是侵害法益的行为。所以,没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