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拆除在建违法建设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五个步骤: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未经建设部门批准的建造的建筑物由建设部门查处。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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