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自我定义或被他人定义,而物只能被人定义。而人,又会有不同的定义法。看数字货币是怎么被“定义”的:
这一裁决开创了一个先例,承认在合同协议中可能使用数字资产。这一判决的最终通过将意味着比特币显示了一种产权的所有特征。也就是说,数字货币被定义为如房产、车产等资产之一,拥有数字货币等同拥有一项财产。
中国比特币首富李笑来称,比特币是一场社会实验,没有发起人、发起组织,却能持续近10年,侧面说明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MOC最新加密数字货币自2017年10月面世以来,利用信用价值链赢得了大批涌入者的追随,也是有理由的。
作为已经在娱乐圈的明星们,本身已经很有钱了,但是还是愿意去了解并持有比特币的。天天想上“头条”的汪峰,靠比特币如愿上了头条。在录制《我的歌手》栏目时,在后台跟别人介绍了1个多小时的比特币和区块链。
据悉,通过对2511名韩国人关于数字货币的调查中,发现占21.6%的20-30岁年轻人不仅了解数字货币,也对投资数字货币充满激情。可见,股票、黄金等“古老”投资方式,已被“摒弃”。而不得不说,未来的一大部分是属于年轻人的!
看数字货币怎么定义“未来的方向”:
当“钱”以数字化形式呈现时,“纸币”或许更值钱,因为有收藏价值。但是同时,这真的值得收藏吗?只是一种怀旧式念想……
当“资产”以无形化形式展示时,“黄金”或许还是那么珍贵,但已经很少人去追求了。这类“繁重”财富,是真的“死不带走,活不带去”!只是一种外在式体现……
当“支付”以去中心化形式流通时,“你和我”或许中间没有了“和”,只有“我们”这一种信任式关系……
当“投资”以普惠式形式造福时,“共享”或许与生活没有了距离,同时处于一种和谐式社会!
总而言之,命名和定义总是相伴而生的,用已知的熟知的来解释和形容未知的陌生的事物并加以区别,这是一个理论界的真理。即数字货币是数字化货币!定义是一种表述并非自主认知来源,过度拘泥于它会扼杀知道但无法表述的事物。即数字货币是真实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