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客户端2月7日讯(东南早报记者许奕梅)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局倡议采用“不见面”形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如果市民在疫情期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可以使用“不见面”办理的方式办理待遇领取申请。通过网络发送电子材料的,允许先做核定待遇并发放养老金,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待遇申请书面材料。
如果市民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待遇申请手续,或者因为来不及办理缴费、补缴等其他业务导致待遇申请延迟,不用着急,待后续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经办机构将从市民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次月核定并补发待遇,不会影响待遇权益。
“不见面”办理方式
●手机网上办
市民可关注或登录“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和小程序(以下简称“互联网小程序”)。可办理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变更、待遇申请、关系注销、资格认证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保费缴纳相关业务请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闽税通”APP办理)。
●电话联系办
若市民不懂得如何在网上办理,可电话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社保协理员,通过手机拍摄、网上传输必备材料等电子化渠道申办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相关材料。
●邮寄材料办
市民可登录省人社厅或当地人社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填报相关业务申请表单,将表单及附件材料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为市民办理业务。
市民若不清楚具体操作步骤,可电话咨询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村(社区)社保协理员,经办人员将指导如何办理。
【咨询电话】
鲤城区:281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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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22633751
泉港区:8798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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