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0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君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正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敬玉近三年各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在事前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公告编号:2021-01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986,593.34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商誉形成的背景
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碧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合计36,080万元收购伍卫国、王阳和湘潭恒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湖南碧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并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与交易对手方于2016年9月29日签署《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湖南碧蓝已于2016年10月21日办理了公司投资人变更及相关备案工作,取得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809213900,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项收购中湖南碧蓝投资形成初始商誉为328,402,335.5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企业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情况
2018年,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147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成初始商誉,计提31,289,844.28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8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1,289,844.28元。
2019年,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154 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成初始商誉,计提30,933,808.28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0,933,808.28元。
3、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情况
2020年,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223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成初始商誉,计提71,986,593.34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1,986,593.34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986,593.34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1,986,593.34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评估方法及测试过程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主要参数选取谨慎、合理,对商誉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四、审计委员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同意将《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参考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2,147,9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软件与信息化
1、覆盖能源行业的发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输变电、配电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具软件开发、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输变电智慧工地解决方案等。
2、承接环保行业的水质监测、大气监测、土壤治理等方向的工具软件开发、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
3、电网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业务。
4、建筑行业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与维护。
(二)环保及电力监测、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1、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相关的解决方案与系统集成,环境质量管理软件开发,监测站运营维护服务等。
2、大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大气监测和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环境质量管理软件开发,监测站运营维护服务等。
3、土壤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土壤修复和重金属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废水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等。
4、智能电网在线监测整体解决方案:电力高压设备在线监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变压器色谱在线监测系统、GIS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系统、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电网调度系统等。
公司环保相关产品应用于环保、冶金、石化、化工、能源、食品、农业、水利、制药、酿造及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公司能源相关产品应用于电力、钢铁、冶金、铁路、石化、化工等诸多领域。
公司是电力工程信息化领域的龙头企业、全国领先的地表水水质监测设备和运维厂商、国内电力设备在线监测行业的先行者和推动者。公司主要产品电力工程造价工具软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产品、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产品、双通道图像监控装置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列。依托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强劲的软件与信息化实力,公司能够在环保和电力两个领域为客户提供精准、可靠的智能监测设备及专业、优质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覆盖基础感知、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三大环节,电力和环保信息化、电力和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三个方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领导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克服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保持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3,765.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16%。报告期内,受到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碧蓝商誉减值7,198.66万元的影响,利润总额26,256.9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07.9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134.9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83%?扣除商誉减值影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保持增长。
一、以软件信息化业务为核心,在智慧能源和智慧环保两个领域笃定前行。
1、智慧能源——巩固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监测,拓展新项目,丰富产品线。
报告期内,软件及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515.38万元,同比增长15.17%(其中:电力软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5,561.55万元,同比增长0.32%;实现毛利42,366.87万元,同比增长14.98%)。
报告期内,公司造价产品方面:2020年,由国家能源局颁布的《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正式执行,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市场口碑再次获得新版定额的授权。新一代电力工程计价软件—《博微电力工程建设计价通》软件配套新定额研发而成,并推向市场,在市场引入新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实现了市场的全面覆盖,牢牢把控住了市场地位。此外,为适应电力工程造价工作的新要求,形成便捷、智能、高效的电力行业技经工作管理和工程编制的应用产品,解决工作中数据整合、数据共享、智能造价、移动办公等重点问题,公司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同步孵化了电力工程造价云平台。电力工程造价云平台实现了电力工程造价数据的云存储、云分享、云管理、云服务,并基于造价大数据实现智能造价、工程推荐、云体检、项目特征统计、物料询价等智能化功能,为电力工程造价编制、审核提供辅助及信息参考。在新能源方面,公司光伏、核电相关新能源造价及经济评价软件产品持续扩大市场份额,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定制化项目方面:尽管受到2020年疫情影响,但因电力信息化整体市场环境趋向稳定,且投资不断加大,公司定制化项目业务合同额同比提升较为明显,且平均项目额不断增大。2020年公司积极参与到国网基建全过程平台建设,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数量显著提升。在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并在局部地区形成规模效益,公司在2020年开始筹备组建江苏分公司,全力服务江苏省电力信息化项目建设。
数字工地业务方面:2020年受国网政策变动影响,传统人员车辆管理系统业务营收有所下降,但在新基建大潮下,经济加速转型升级,电力工程建设行业借助科技和智慧的力量,积极参与新基建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维竞争力,而数字工地、BIM则成为建造转型升级的强大助力。在此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寻求业务转型,成立数字工地事业部,制定了全面开展电力行业数字工地业务的发展战略,业务范围从原有的人员车辆管理系统及4G监控视频业务拓展至电力工程数字工地整体解决方案,可为业主方提供覆盖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应用层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此外,公司积极应用具有完全知识产权三维技术平台优势,为用户提供基于BIM孪生模型的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具有实效的功能,取得了较大的竞争优势,并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三维与BIM应用方面:随着BIM技术在电力行业应用深度的不断提升,公司自主研发的三维技术平台D3station逐渐成熟,公司基于该平台不断孵化各类三维应用类产品,如电力输变电工程三维评审平台、电力工程三维造价,公司在对应项目领域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处于市场领先水平。此外,公司将三维技术与数字工地管理平台进行结合,不断研发数字工地三维应用类功能,如BIM进度管理就将三维模型与施工作业工序、作业点进行有机融合,将数据列表进度转变为三维可视化进行,再通过无人机实景建模技术、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实现进度多维度视角查看,直观掌控项目进展,智能分析滞后原因。 此外,公司积极开拓配电网无人机巡检市场,在青海、西藏等省份的项目应用获得业主单位的高度认可。
设计咨询业务方面:2020年公司以配电网设计咨询业务为核心,发展主网设计、电网规划设计咨询等业务,不断积淀技术人才,积累行业口碑,并逐步尝试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及新能源设计咨询市场。
报告期内,输电及控制设备实现营业收入9,043.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6%(其中,电力在线监测系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372.64万元,同比增长22.17%,实现毛利1,978.09,同比增长22.35%)。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影响,新增合同实现了与上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通过加强应收款管理,应收款及到期应收款实现了进一步下降;通过加强销售过程管理、执行奖惩措施,明确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职责,提升团队凝聚力,激发团队活力。报告期内,公司优势产品油色谱继续保持竞争力的同时丰富产品线,尝试新产品推广初见端倪。
2、智慧环保——坚守智慧监测,开拓智慧水务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水质监测与信息化、大气监测与信息化、智慧运维业务外,积极开拓新业务,进行工业园区监测与信息化业务推广,并向智慧水务方向延伸,推出了智慧管网、智慧调度、智慧决策、水情监测与智慧水务云平台、排水监测与信息化等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基于现有NDIR吸收光谱法气体在线监测技术和气体流量以及温湿度监测技术及产品的基础上,开发满足碳排放监测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同时依托强有力的信息化团队在碳排放核算及管理方面提供信息化软件产品和服务,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保护监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59.52万元,同比增长32.15%(其中,水质监测设备实现20,383.69万元,同比增长46.33%,实现毛利6,767.50万元,同比增长46.64%;水质大气运维实现营业收入20,581.02万元,同比增长28.81%,实现毛利7,974.43万元,同比增长30.50%。)。环境监测业务新增订单4.83亿,同比增长44.89%,截至报告期末在手未执行完订单6.60亿。
报告期内,公司首创的环境监测数据采购模式拓展顺利,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广泛的应用,公司凭借精益的技术、稳定的运维、高效的施工得到了多方肯定、为公司项目跟进、拓展垫定扎实基础。报告期内陆续中标“2020年度省级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新昌县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宁波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菏泽市9个主要市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运维项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3年河南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项目”、“2020年三门县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等彰显了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实力与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开拓大气监测业务卓有成效,大气监测业务实现5,526万元的新增合同,同比增长149.34%。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仪器销售进一步提升,优势区域优势加大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区域。疫情期间,公司积极推广生物毒性仪、水质余氯在线分析仪,助力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监测、检测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各环节监测站点运行平稳有序。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提质降本,化危为机,逆势而上。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15.82万元,同比下降54.61%,近几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环境治理业务优势区域湖南省内项目受政府对土壤治理项目规划调整影响工作未达预期,加之报告期内受到疫情影响,省外开拓的环保治理市场进度不达预期导致环境治理业务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转变思路,改变环境治理工程为主的业务模式,拓宽业务类型,在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基础上向水环境治理运维、运营方向拓展,进行截污、清淤、养护、维护、生态修复、信息化建设等业务开拓。
二、加强企业资质建设,重视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提升行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尚洋环科顺利通过CMMI-5级认证评估,取得CMMI体系最高等级认证,标志着公司在过程管理能力、软件技术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已达到了优化管理级的国际先进水平,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升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对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持技术领先是确保公司长远发展的核心要素,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1.3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23%,同比增长12.67%。持续多年研发投入占比均超过10%;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2.12%。同时,公司持续深化研发体系架构优化,打造平台化、高效、敏捷的研发系统。人才是技术的核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研发人员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公司研发体系人才梯队和岗级不断提升和优化;同时,公司不断健全人才开发机制,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引导员工提升自我素质进而提高团队素质,优良的资质、实力的研发、高效的团队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上市公司担当。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通过宁波市红十字会捐款支持抗疫防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上一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0,251,789.50元,占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1.80%,积极回报投资者。自公司2009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8.52亿,累计现金分红率达到52%,根据证监会第35号公告将回购金额纳入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率更是高达71%。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10派6.5的分红方案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由中国证券报颁发的2019年度金牛奖投资者关系管理奖和由上海证券报颁发的2020年“金质量”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方洁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079,187.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0,127,406.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012,740.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2,114,665.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6,357,536.84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130,251,789.50元和2019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93,036,992.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5,183,420.60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4,514,235股后的总股本372,14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41,896,1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环科公告编号:2021-00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079,187.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80,127,406.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012,740.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2,114,665.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6,357,536.84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130,251,789.50元和2019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93,036,992.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5,183,420.60元。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35,100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用于其办公。
关联董事周方洁、张修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6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年,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成初始商誉,计提71,986,593.34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1,986,593.34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环科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会 俞凌佳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1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6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