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社保断缴有什么问题?合肥人社局给予解答。具体如下:
信件内容: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问下原单位7月份社保缴完,假如招的新公司是9月份缴社保(刚好缴满一年),那么我中间断了一个月,这对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有没有影响。若有影响应该怎么补救,减少损失。我每个月会用职工医保卡就买药报销的,所以想了解。假如新单位是下个月缴,那么我需不需要提供原单位转出证明,到新单位。这里有没有什么程序。
合肥市人社局回复:经征缴中心了解,社保缴费可以中断,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符合条件才可享受相关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履行缴费义务后,职工个人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原单位与新用人单位都属合肥市本级,原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停保手续后,新用人单位才能为您办理续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