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应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要严格住房租赁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借款人、项目属性、贷款用途真实性的调查和跟踪,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用途用于住房租赁建设和运营,切实防范资金挪用、套现等风险。对于贷款期间项目租赁属性或房屋租赁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及时收回贷款。
在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应基础资产质量优良、结构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信息公开透明、资金用途依法合规。相关受理部门应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模式、募集资金用途等政策及审核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和后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在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商业银行等为住房租赁提供融资的机构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评估,确保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规范融资主体管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对非个人对象可实施名单制管理。对各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持有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水平进行上限控制,确保其资产负债率保持在适度区间。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情况的监控,对住房租赁企业存在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情形的,要及时采取加速清偿、提前收贷等有效措施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