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的(简称“4959”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这几类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后,本人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问: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贴,对于缴纳单项社会保险可每人每月100元定额补贴,“4959”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其他人群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问:去什么地方申报?
答:户口所在社区。
问:哪些人群不在享受补贴范围之内?
答:非本市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政策的;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问:什么情况会停发社会保险?
答:享受补贴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社会保险补贴,不予以恢复: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出国定居;户口迁出我市;被判处拘役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