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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升级的证监会,对实施四年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而圈内外人士最为关注的,是包括衍生品交易在内的多项业务的准入门槛,有了明显的提高。
期货监管重磅大修
自2019年6月公布施行已有四年,《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迎来了首次大修。
3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据悉,证监会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业务范围等作出制度安排的要求,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
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提供了线上线下四种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截至4月23日,为期一个月。比起给考生两夜一天用来赶场复试的广东工业大学,足足多了十倍。
本次修订, 证监会强调了三项原则。
一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优化对期货公司监管。
二是强化期货公司监管,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
三是有所取舍,暂不具体规范涉外事宜。
涉及哪些修订事项
在原则指导下,期货监管的修订事项集中在三大方面:
一是根据法律规定和行业呼声,依法适度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
据了解,新规实行后,期货公司经核准可以从事的业务将包括期货经纪(含境外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期货保证金融资、期货自营、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同时,明确期货公司经核准可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为后续拓展业务范围预留空间。
二是适度提高业务准入门槛,提升期货公司防范业务风险的能力。
证监会表示,在有序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同时,不撒“胡椒面”,适度提高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期货做市交易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准入门槛,体现“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要求。此外,关于境内期货经纪,将境内经纪业务作为期货公司的天然业务,明确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都可以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并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统一为“境内期货经纪”,不再区分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经纪。
三是系统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持续强化期货公司日常监管。将实践中迫切需要强化的监管要求在《办法》中加以明确:
一是强化党对期货行业的领导,将党建相关要求以专条形式加以明确,要求期货公司设立党组织,并要求国有期货公司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二是总结监管实践并借鉴证券公司等做法,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期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管理、自有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分支机构管理等的监管。
三是明确期货公司可以依规为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并禁止期货公司为股东、实控人等其他主体融资,防范风险传导、保障期货公司资产安全。
四是完善对首席风险官正常履职行为的保护,完善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等。
五是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将期货公司违反部门规章中的罚款数额设置从最高3万元提高到20万元等。
六是将《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取消期货公司设立、收购、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相关内容融入《办法》,并同步废止两个规定。
同时,借鉴最新立法经验,对《办法》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相关章节内容进行合并和优化。此外,《办法》还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和行业监管实践完善了有关文字表述。
衍生品交易大变动
就在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同一天,中国期货业协会(简称:中期协)同步发布了《关于就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和做市业务回归所属期货公司过渡期相关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准入过渡期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
略翻这两份通知,重点在于: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做市业务由期货公司旗下风险管理公司收归期货公司本身,过渡期三年。
那么,期货公司申请新增这两项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证监会核准,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期货保证金融资、期货自营、境外期货经纪等期货业务;还可以依法从事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申请新增业务,需满足包括风险监管指标,制度建设,安全存管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正常,公司及高管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条件。
而要新增衍生品交易业务,期货公司还需要具备五项条件,涉及净资本、分类评级、高管和员工资质、相关信息系统等“门槛”。
(一)最近六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五亿元;
(二)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 类BBB级;
(三)具有三年以上证券基金或者期货从业经历并具有衍生品交易从业相关经验或资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或者期货从业经历并具有衍生品交易从业相关经验或资质的业务人员不少于五名;
(四)具有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系统;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要知道,2022年9月,证监会公布期货公司分类结果,18家期货公司获评AA,36家获评A,37家为BBB。
值得一提的是,取得AA类评级的期货公司中,永安期货和南华期货在A股上市,新湖期货正在申请IPO。而取得A类评级的瑞达期货和南华期货,也是A股上市公司。
为此,行家对比了最新一期财报中披露的净资本数据:永安期货以38.59亿元净资本居于A股上市期货公司之首,目前总市值255.16亿元;南华期货和瑞达期货的净资本分别为13.59亿元和9.52亿元,目前市值分别为71.01亿元和72.45亿元;弘业期货净资本为7.60亿元,总市值达123.94亿元,仅次于永安期货。
另据“衍选”总结,现有的期货公司中有73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其余期货公司未达到申请衍生品业务的门槛,亟待增资。而这也是对期货公司股东实力的一大考验。
专业机构放开打新
行家注意到,近期还有一项与期货公司展业相关的规则,修订完成。
月前,中证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规定》等三项自律规则。
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公布的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期货公司被正式认定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在中证协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同时,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专业人士解读称,此前参与新股申购的期货公司,监管按照私募机构来管理,申请注册需由证券公司进行推荐。而本次的规定,首次将期货公司划归专业类机构投资者,不再需要通过券商进行推荐,可自行申请开通及增加网下投资者权限,并自行完成自查。不过,期货子公司还是按照私募基金对待,由推荐券商进行资格申请及自查工作。
一系列新规显示,期货机构正在和证券机构、银行机构一样,获得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与此同时,期货行业也迎来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和业务准入门槛。
可以预见,期货行业必将迎来一轮增资潮。符合“B类BBB级”“净资本5亿”的期货机构,将在这一轮行业分化洗牌中,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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