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人社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办事,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建议通过网络办理业务。广大单位和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办理业务:
1、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通过“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办理;
2、搜索“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按操作提示办理;
3、下载安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按操作提示办理。
二、暂停窗口现场业务办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要求,驻大厅人社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窗口(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暂停办理现场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您可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附后,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相关业务政策、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部分业务延期办理。请参保单位和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非急办业务可延期办理(《市人社局网办42个、缓办7个高频事项办理指南》附后)。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您的健康与平安是我们最大的期盼。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市人社局网办42个、缓办7个高频事项办理指南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网办事项42个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报送:rdt格式的上报文件(备注填表人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号码)发送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协同办公系统邮箱(账号:市人社局事业科)
2、工资福利统计报表和年休假情况报送:rdt格式的上报文件(备注填表人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号码)发送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协同办公系统邮箱(账号:市人社局工资科)
3、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报送:rdt格式的上报文件(备注填表人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号码)发送至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公务邮箱(账号:zbsrsjghcwk@zb.shandong.cn)
咨询电话:0533-2868749
重奖引才伯乐申请
1、登录http://60.210.113.118:8880/tsp → 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 注册个人或单位用户;
2、重新登录系统 → 进入奖励申请界面 → 通过“重奖引才伯乐”模块 → 完善引才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进行申请;
3、选择预提交信息 → 提交,完成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791822
电子邮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
通过淄博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或在浏览器输入“http://60.210.113.118:8880/tsp”,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用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新型学徒--补贴申请--新增--提交”办理。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868598
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
企校订单式培养补助资金申请
通过淄博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或在浏览器输入“http://60.210.113.118:8880/tsp”,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用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订单式培养--补贴申请--新增--提交”办理。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868598
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
公共实训补助资金申请
通过淄博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或在浏览器输入“http://60.210.113.118:8880/tsp”,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用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实训基地--补贴申请--新增--提交”办理。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868598
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
领军型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通过淄博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或在浏览器输入“http://60.210.113.118:8880/tsp”,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用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领军型扶持资金--补贴申请--新增--上传材料--提交”办理。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868598
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
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补贴申请
通过淄博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或在浏览器输入“http://60.210.113.118:8880/tsp”,进入“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用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补贴--补贴申请--新增--提交”办理
如通过网络、手机APP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采取发送申请表(PDF版)到指定邮箱办理,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868598
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
1、优秀档次比例审核:市属事业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https://60.210.113.118:8080/pm3/)上报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经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考核结果的录入(优秀档次名额审批表无须打印报送)。
2、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市属事业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https://60.210.113.118:8080/pm3/)上报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打印的纸质版年度考核结果延期备案。
咨询电话:0533-2791826
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1、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市属事业单位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和部门公章,扫描为PDF格式,连同电子版一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纸质材料可延期报送。
2、岗位聘用结果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定竞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方案不再报市人社局审核。聘用结果备案材料加盖单位和部门公章,扫描为PDF格式,连同电子版一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并转市人社局工资科。纸质材料可延期报送。
咨询电话:0533-2791826
协同办公系统用户名:市人社局事业科
劳动用工备案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单位服务”,点击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提交。
如通过网上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实现延迟办,集中办,预约办。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2188735
电子邮箱:zbldgxk@zb.shandong.cn
2020年事业单位薪级晋升业务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登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系统→进入工资模块→ 按照要求进行晋升薪级业务操作→ 完成后保存数据并上报。
备注:1、在申报晋升薪级业务前,请确保考核备案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纸质表格可延后到市人社局工资科盖章。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791831
公务邮箱:zbsrsjgzc@zb.shandong.cn
协同办公帐号:市人社局工资科
工伤认定
疫情期间发生工伤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网上申请:
1、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下载中心→工伤认定所需表格下载,按网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请将申报材料图片(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纸质材料须及时邮寄;
3、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材料,短信或电话通知审核情况,受理、不予受理、补正告知等相关文书邮寄给申请人,同时将文书图片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完成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33-2306874
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行政窗口B027-028收(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电子邮箱:zbsrsjxzxkk@zb.shandong.cn
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用人单位进入“山东省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点击“企业用户”。
1、已经注册的企业进行“企业登录—进入企业中心—职位管理”,编辑和发布职位信息。
2、未注册的企业进行“企业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免费注册企业会员,点击“进入企业中心—账号管理”,完善基本信息并保存,进行证件上传,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结果可在“证件上传”模块查看。审核通过后按照已经注册的企业进行操作。
电 话:0533-3181932
电子邮箱:zbjybzhujiahe@zb.shandong.cn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求职者进入“山东省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点击“个人用户”。
1、已经注册的求职者进行“个人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简历管理”,编辑和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2、未注册的求职者进行“个人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免费注册个人会员,“进入个人中心—账号管理”,完善基本资料并保存;进入“简历管理”编辑和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电 话:0533-3181932
电子邮箱:zbjybzhujiahe@zb.shandong.cn
单位就业登记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单位登录—公共就业—人员信息维护(如已维护无需再进行此操作)—单位就业登记—等待审核。
电话:0533-3142943
电子邮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个人登录—公共就业—人员信息维护(如已维护无需再进行此操作)—个体经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等待审核。
电话:0533-3142943
电子邮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登录 —公共就业—就业花名册查询—进行解聘操作—等待审核。
电话:0533-3142943
电子邮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个人登录 —公共就业—失业登记—等待审核。
电话:0533-3142943
电子邮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人才金政生活补贴网上申报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人才金政37条”专栏-“淄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后录入个人信息。
电话:0533-3170598
电子邮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托管人员档案查询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毕业生档案查询;“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功能业务;“淄博公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办事通道;“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就业人才模块等按操作提示进行档案查询或电话查询。
疫情期间调取档案、依档案开具证明的,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申请:
1、提前通过电话咨询确认档案后,调取档案的先将调档函、本人身份证的图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通过快递寄出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本人联系方式)。
2、工作人员收到调档函原件并确认无误后,将按调档函中的地址通过机要形式寄出。对依据档案开具存档证明或其它各类材料、复印件的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将按申请人提供的地址给予邮寄。
如在信息录入中存在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电话:0533-2791891
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88号(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二楼东厅档案室收)
电子邮箱:zbjybdagl@zb.shandong.cn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Ukey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0.113.119/web/shbxwssb/),选择“单位服务”,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选择页面左侧“公共服务单位登录”,跳转到“单位用户登录页面”,根据要求输入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左侧“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页面右侧选择“在职增员”/“在职减员”→选择“新增一行”后,按流程操作→点击“保存”→点击右下角“下一步”→查看审批结果。
社保缴费
方式一:网银缴费。Ukey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0.113.119/web/shbxwssb/),选择“单位服务”,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选择页面左侧“公共服务单位登录”,跳转到“单位用户登录页面”,根据要求输入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左侧“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页面右侧选择“社保缴费(网银缴费)”。点击选择缴费月份,点击页面下方“查看应缴”,出现单位缴费情况后选择页面下方的选择账户类型(对公账户或者个人账户),选择完毕后点击页面右下角“下一步”;点击选择“xx银行”(此银行为社保中心收款银行,直接选择),点击下方“立即支付”,跳转到相应的银行支付页面,根据要求完成支付。完成支付后不要关闭网页,回到人社局的支付页,社保页面显示缴费成功,点击“确定”,生成“缴费记账成功报告”,点击“完成”,跳转到“维护发票邮寄地址”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我们将免费为缴费单位邮寄发票。(备注:建议此功能每月25日以前可以使用。)
方式二:银行代扣。Ukey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0.113.119/web/shbxwssb/),选择“单位服务”,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选择页面左侧“公共服务单位登录”,跳转到“单位用户登录页面”,根据要求输入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左侧“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页面右侧选择“缴费申报(银行代扣)”,点击“发送应缴查询申请”。等待社保审核后,查询审核结果,选择缴费方式(银行代扣)。(备注:①已与社保中心签订代扣协议的单位可使用此功能,从单位的对公账户直接进行扣款;②建议此功能为每月20日以前使用,因缴费不能及时到账20日以后请勿使用;③此功能需要后台人工进行审核。)
方式三:电汇。通过银行代扣功能查询缴费金额(查询方式同银行代扣),不选择缴费方式按原方式电汇即可。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通过“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渠道、个人网上办理、柜式自助终端办理等自行办理。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通过“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渠道、个人网上办理、柜式自助终端办理等自行办理。
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可以直接网上申请。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网上申请业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地区,您不用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办理网上申请;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受理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将开启后续转移接续流程。
此外,您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网上申请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
1、网上申报:Ukey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0.113.119/web/shbxwssb/),首页—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业年金缴费申报,申报后单位进行缴费;
2、电话办理:未实现网上申报的单位,拨打电话2793028,工作人员生成养老保险缴费单据和职业年金缴费单据,电话告知缴费金额,单位进行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增加、在职减少
1、网上申报:Ukey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0.113.119/web/shbxwssb/),首页—社会保险—在职职工增加、在职职工减少;
2、邮箱办理: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jgbxcbgs@zb.shandong.cn),工作人员根据单位申报表办理在职人员增加和减少业务。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治疗
市属经办机构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持《淄博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以下称《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到协议医院就诊,经医生确认需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自行选择联网结算或先行垫付医疗费。
选择联网结算的,由协议医院电话与经办机构报备,经办机构自网上经办系统办理联网手续;选择先行垫付医疗费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电话告知经办机构,可将《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手机拍照后上传至电子邮箱(邮箱:zbssbcgsk@zb.shandong.cn)经办机构及时做好审批、备案手续。
疫情解除后,联网结算的协议医院统一持《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先行垫付医疗费的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未上传表格的需持表备案)、报销手续。(咨询电话:0533-2862947)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治疗
市属经办机构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持《淄博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以下称《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到协议医院就诊,经医生确认需门诊治疗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电话告知经办机构,先行垫付门诊医疗费,可将《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手机拍照后上传至电子邮箱;(邮箱:zbssbcgsk@zb.shandong.cn)
经办机构接到电话后做好记录,并下载邮箱上传表格及时做好审批;
疫情解除后,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未上传表格的需持表备案)、报销手续。
咨询电话:0533-2862947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申请。(网址:http://hrss.zibo.gov.cn/art/2017/10/24/art_8156_1383757.html)
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533-3182636
电子邮箱:sbzxsybxk@zb.shandong.cn
市直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地址查询
具体查询步骤: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毕业生档案查询”---“退休人员档案查询”,输入查询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可查询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存放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劳动仲裁业务
1、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申请仲裁不便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场所的,可通过立案预审邮箱ZC12333@163.com提交立案材料,通过邮箱留言提示逐步进入立案程序,尽量减少出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因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开庭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通知当事人择期开庭;造成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结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3、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达仲裁文书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淄博精英卡”申领
申请人可通过邮箱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向市、区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邮箱及联系电话等详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法规---人事人才---《关于印发“淄博精英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淄博精英卡”办理流程申领。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769860
电子邮箱:zbsrcfwzx@zb.shandong.cn
劳动保障投诉(举报)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中任意一种进行办理:
1、可以联网的计算机:通过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服务-劳动监察监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网上投诉或网上举报(网址:http://60.210.113.119:8080/logonDialogLs_104.jsp,建议使用ie或者谷歌浏览器)”进行办理。通过该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可以随时登录该平台察看案件的查处进度。
2、手机:使用具有“扫一扫”功能的软件,如微信、QQ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打开的链接中进行投诉(举报)。该途径更加方便快捷。
如通过计算机、手机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 话:12333;0533-2860000
电子邮箱:zbldbzjc@zb.shandong.cn
市创业孵化中心入驻企业公益配套服务
通过“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登陆单位账号—公益配套服务—事项申请选择—企业申请—中心审核—企业使用。
责任科室:市创业孵化中心综合科
咨询电话:0533-2868888
人才客厅精准专业人才服务
通过“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登陆单位账号—人才客厅精准服务—企业申请—中心审核—辅导反馈—辅导评估及记录汇总;
责任科室:市创业孵化中心孵化培训科
咨询电话:0533-2866371
共享(有偿)实验室服务
通过“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登陆单位账号—共享(有偿)实验室—企业申请—中心审核—服务反馈—服务评估及记录汇总;
责任科室:市创业孵化中心孵化培训科
咨询电话:0533-2866371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申领
通过“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邮寄信息进行网上申领。
(办理网址:http://221.214.94.16:8081/yjsq/v1/index.aspx)
如通过网上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2790157;
电子邮箱:zbsrskszx@zb.shandong.cn。
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补发
1、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过邮寄照片到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
2、职业资格证书补发:可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在“证书查询”中查询自己的信息,查到后可邮寄照片办理。
如通过手机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533-3180220
咨询邮箱:zbszyjnjdzdzx@zb.shandong.cn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通过“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微信小程序,登录微信搜索“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小程序,点击“我要贷款”。
如通过手机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3189111
电子邮箱:zbcydkdbzx@zb.shandong.cn
个人网上服务忘记登录密码
1、通过预留手机短信认证找回:通过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zibo.gov.c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首页或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在网页“忘记密码”或者APP“我的—登录/注册—找回密码” 功能模块自助办理;
2、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登录:通过登录“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在“我的—登录/注册—人脸识别登录” 功能模块自助办理;
如通过网上、手机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12333
电子邮箱:rsjxxzxsjk@zb.shandong.cn
社保卡业务
1、社保卡申领:通过“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渠道自助申领社保卡,登录“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进入“社会保障栏目—社保卡服务—制卡申请”,按照社保卡申领流程办理网上申领;
2、社保卡临时挂失、解挂:通过手机自助挂失、解挂,登录“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在“社会保障—社保卡服务—临时挂失”栏目进行挂失;
3、社保卡激活:通过手机自助激活社保账户,登录“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在“社会保障—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激活”栏目进行激活;
4、社保卡注销:通过手机自助注销淄博社保卡,登录“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在“社会保障—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注销”栏目进行注销;
5、社保卡收支记录、社保卡状态查询、电子社保卡等业务:通过“温暖淄博人社”APP、支付宝、微信“淄博人社”公众号、云闪付APP、各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享受便捷的社保卡服务。
如通过手机无法自助办理业务,还可以通过电话及邮箱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12333
电子邮箱:sjxxzxkk@zb.shandong.cn
缓办事项7个
退休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对原计划于2-3月份组织开展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予以延期。
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补贴申请
自2018年1月1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央属、省属企业、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职工经鉴定、评审或企业自主评价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按2500元、3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补贴。此项补贴不设申请截止时间,企业可根据鉴定期次随时申报,各级人社部门按正常流程受理。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
对2020年2月份符合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条件的,可延期申报办理,延期办理的证书,认定时间可依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时间进行确认。
办理退休手续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2月份达到退休条件的,退休手续延期办理。退休待遇按规定核算并补发。延期办理后退休待遇自3月份发放。
如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拨打大厅咨询台电话了解现场办理情况,合理安排办理计划,减少现场逗留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咨询电话:0533-3170760)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对因疫情防控期间导致企业在职职工提交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超出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时限的,可延期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0533-3182636;
电子邮箱:sbzxsybxk@zb.shandong.cn
失业金申领
对因疫情防控期间导致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超出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时限的,可延期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0533-3182636;
电子邮箱:sbzxsybxk@zb.shandong.cn
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区转出
对因疫情防控期间导致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区转出,超出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时限的,可延期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0533-3182636;
电子邮箱:sbzxsybxk@zb.shandong.cn
人社窗口服务电话
咨询事项
电 话
业务咨询总台
12333
大厅咨询台
2864722
就失业登记
3142943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2791891
劳动用工备案
2188735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申领
2790157
工伤认定
2306874
机关养老保险
3150175
企业养老保险
2864330
退休待遇审定
2790807
个人账户管理
2790898
工伤保险
2862947
失业保险
318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