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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统计部门公布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变化,东莞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有所调整。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6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880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855元;第三类片区 (汕头市、肇庆市)为5400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5325元。
东莞将以2019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限。据记者了解,2020年东莞社会和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2019年度全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东莞社会养老保险下限为3376元/月;机关养老保险下限为3803元/月。
记者 张欣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