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投资者对国际期货品种关注度增加,国内一些人员开始非法推广“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天津一家公司通过MT4交易软件在Trade max和ATFX上非法经营境外期货,该公司11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顺义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400万元至6万元不等。
2019年年底,受害人闫某经朋友介绍下载了炒外汇的软件,并加了一个名为“孟云”的微信。孟云通过好友申请后,便开始向闫某讲解软件如何操作、介绍有哪些产品等,并称自己的团队里有专业的分析师,会提醒客户在什么时间购买什么产品,买入产品时该投入多少钱,只需要闫某根据提示在网上操作即可。
闫某先后投入16万元购买了黄金和原油等产品,钱款都汇入了不同的个人账户。每次将钱转入第三方账户后,交易平台就会显示对应的美金数额,但投资到最后,账户里只剩下2070元。2020年6月,意识到不对劲的闫某遂向警方报案,立案后,警方迅速将张芬等11名被告人查获。
经查,出生于1989年的被告人张芬于2018年成立天津鼎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峰公司),张芬为实控人,另招募数名证券分析师、大区经理、业务组长、业务员……人员几乎都是“85后”和“90后”。
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团伙不断发展下游代理,通过打电话、微信聊天的方式联系目标客户,吸引客户通过MT4交易软件在Trade max和ATFX平台上开展无实物交割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据该公司业务员证言证明:每交易一次,公司收取50美元手续费,业务员提成100元人民币。
据员工供述,张芬为了让客户相信通过公司交易能挣钱,让公司员工将电脑模拟的EA交易记录生成赚钱记录给客户看,后推荐客户在MT4平台开户后进行交易,并保证可以取得高回报。实际上大多数客户是赔钱的,主要是为了赚取客户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据统计,该团伙非法经营数额达770余万元,张芬本人违法所得便有309余万元。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法院提供的一份复函证明,Trademax和ATFK交易平台并非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可以组织开展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涉案鼎峰公司,也并非经批准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有经营期货业务的资格。监管部门同时认定,Trademax和ATFK平台的交易模式,符合非法期货认定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此外,本案中鼎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芬也并没有取得期货行业从业资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芬伙同其他10名被告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获利情况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判决张芬等11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至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