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社会进步的速度也是突飞猛进,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风口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现在出门可以“身无分文”不用现金支付,在家不做饭,点个外卖就行,出行“滴滴一下”就能打到网约车,生活似乎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除了生活中的“网购”,“互联网支付”等一系列与人们生活相关的事物发生改变之外,“金融市场”也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现在的热门概念“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近几年来“虚拟货币”这个词语慢慢映入眼帘,很多投资者应该听说过它的代表产物“比特币”,比特币诞生于2009年,一位自称“中本聪”的人设计开发,它本身不具备价值,是基于计算机通过分解方程式,通过算法得出结果,最终产生一串复杂的代码组合。
它的特殊之处在于采用计算机节点生成,没有集中的发行方,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在理论上它是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比特币的最终数量锁定为2100万枚,这也是它被部分投资者“赋予价值”的重要原因。
国内的“虚拟货币”交易,戛然而止于”2021年9月24日,此前央行发布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被禁行列,相关部门将强化对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的监控。
由于“虚拟货币”的不可控性,导致它更容易被“操控”,因为它本身在市面的价格来源于国外“加密货币”交易所产生,而如果作为“流通货币”存在更大的风险,它的弊端较多:容易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也正因为它的交易存在“隐秘”性较强,因此对于以上违法犯罪活动更难以发现,也更难查处!
紧接着央行发话准备发行“数字货币”,并决定在部分城市率先“试点”,一时间“数字货币”概念登上了投资市场的风口,成为“股市新宠儿”,目前在A股市场与数字货币相关的股票约有64只,而各个股票的走势也是各不相同。
从全球经济发展来看“数字货币”是未来的主流发展目标,而央行发行的数学货币与虚拟货币存在相同之处,却又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发行主体),数字货币是央行发行,其具备规模性,权威性,安全性以及可控性,这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安全性,与虚拟货币相比,数字货币具备金融机构可监管功能,不会像虚拟货币一样容易用来从事“违法行为”。
(安全性):其次是人们交易也更具备安全性,数字货币有银行金融系统作为安全保障,更有保险机构作为保险方,而虚拟货币存在于“互联网”之上,没有机构与组织进行安全保障,容易遭受“黑客”攻击,据了解,某“比特币交易所”此前因为“黑客入侵”窃取60万枚比特币后“宣布破产”,导致数万名投资者血本无归!
(防伪技术)现实生活中“流通纸币”存在“假钱现象”,需要增添多重防伪标志才能保障流通货币的真实性,因此通过互联网交易的“数字货币”更需要倾注保障技术。
(流通性)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在本身作用上存在相同之处,都具备“流通”效果,两者都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进行“交易”,两者都以“数字”形式作为呈现。
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来源于“价值”,从本质上看两者只是可作为“流通货币”的方式,而其本身不存在“价值”。
俗话说“钱”就是“纸”并没有错,钱本身是不具备价值的,而它之所以具备价值是因为人们的“认可度”与“共识性”和“流通性”,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央行说“1斤大理石”可作为“10元钱使用”,那么从发布之后那一刻起,所有人都会在包里“揣大理石”,而这个“大理石”在本身价值上可能还胜于“纸质人民币”。
货币流通对于一个国家,乃至对于该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上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不仅需要具备可控性,更需要具备通胀与通缩调配功能,以健全整个社会的稳定运行。
在今天1美元兑换成人民币汇率约1:6.34,美元的1元相当于人民币6.3元,从以前的1:8减少到现在的六块多属实不易,所以在货币增值和流通战略领域上,人民币要走的路还很远。
至于“虚拟货币”其本身的“发行者”来源属于哪个国家就存在争议,从表面看它诞生于“计算机”、“互联网”、“节点”,但是它在最初的时候是非常易于收集的,因此“不被操控”这种假设在某种意义上不成立,希望央行出手遏制“虚拟货币”的时候更需要有前车之鉴——自己的东西自己造,还需要取长补短才能够让“数字货币”发展与时俱进,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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