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30日讯(通讯员:王金艳 唐诗)“侦查指引总结的要点全面、反映问题精准,是我们办案的‘导航’。”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史轶晴副检察长带领检察官至相城公安分局送达该院制发的《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涉虚拟货币犯罪侦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近年来,以虚拟货币为对象或者以虚拟货币为通道的刑事案件呈现高发态势。虚拟货币具有隐匿性强、跨境流通快、价值兑换多元等特点,虚拟货币洗钱黑灰产业链不断演变,逐步呈现规模化、专业化趋势。近年来,相城区检察院办理多起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其中,2019年,该院办理1起以虚拟币为对象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资金数百万元。2020年至2021年期间,办理7起涉及虚拟币的组织领导传销案、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资金高达数十亿元。
去年以来,相城区检察院立足国家大数据战略,依托本地资源禀赋,纵深推进“数字经济•检察赋能”品牌建设,打造“护航数字经济检察办案团队”。今年2月以来,为有力打击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提升数字经济领域案件办理质效,办案团队耗时两个月,在系统总结梳理该院办理的涉虚拟货币案件办理经验后,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向侦查机关制发《指引》,为规范侦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导。
“我们以前没有办理相关虚拟货币案件的经验,最近两年,在审查相关案件时,我们不断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希望通过指引的方式让这些案件的办理不再‘专属’于部分的民警,而成为办案的共识。”团队成员汪海曼介绍。送达会议上,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详细解释了《指引》涉及的虚拟货币流转、电子数据勘验、虚拟货币处置等在侦查取证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这类案件专业性很强,检察机关是想了我们所想。” 会上,相城分局反诈中心副中队长胡文杰认为,《指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该《指引》共十四条,对虚拟货币案件财物的查扣,证据的调取,财物的处分进行分析归纳,引入第三方技术公司解决虚拟货币资金流向等技术性问题,力求规范和完善公安机关的取证行为。
《指引》将电子数据作为涉虚拟货币案件的侦查重点;立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保存原始存储介质、现场提取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电子数据检验与鉴定等办案流程进行了详尽规定;从线索收集、证据提取、金额认定等全链条、精细化引导侦查,破解侦查难题,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加大追赃挽损和反洗钱力度,秉持“决不让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理念,要求对涉案赃款应追尽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如针对犯罪嫌疑人通过这种平台转移虚拟货币、从事洗钱犯罪等行为,《指引》建议侦查机关对资金流实时监控,锁定资金最终去向,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数字经济已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应当聚焦企业所盼、群众所需重点发力,提升检察履职的精准度。《指引》的制发偏重于社会效果,也是我们从保护公民权益角度作出的一点努力。”该院检察长寿樱表示。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