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法律,该法的实施具体会对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警方梳理其中注意事项,并结合典型案例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
【亮点解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新型犯罪的重要法律,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
该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有哪些条文值得注意?
◉多办几张银行卡?不得超量!
该法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的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卖个人信息?帮转账?涉嫌违法!
该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制贩猫池、GOIP?涉嫌违法!
该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买卖、出租、出借两卡?纳入信用记录!
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到境外参加涉诈活动?限制出境!
该法明确,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典型案例】
案例1:
55次劝阻预警,反诈民警唤醒她远离“杀猪盘”
“谢谢你们苦口婆心上门反诈宣传,你放心,我会谨慎对待,提高警惕的!”住在从化区的蔡女士(化名)面对上门预警劝阻的反诈民警,连声致谢。
原来,今年8月初,单身的蔡女士下载了一个婚恋交友的APP,该交友软件是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和投资理财杀猪盘诈骗的高风险软件,国家反诈APP多次向她推送反诈预警信息。从化区反诈中心民警在接到预警后也先后多次联系她,或电话及短信方式对其进行防范宣传,或上门开展提醒劝阻,或联系其家属做好思想工作,建议她删掉这个不安全的交友软件,以防被骗。
然而,蔡女士对骗子深信不疑,对警方劝阻不予理会。11月28日上午,反诈民警从化区反诈中心接到一个熟悉的反诈劝阻预警,这已经是蔡女士的第55次预警了。为了守护好蔡女士的“钱袋子”,反诈民警第一时间联动河西派出所,与蔡女士家属一起上门开展劝阻及反诈宣传。
“我们通过实际案例结合宣传单,剖析了婚恋交友类型电信诈骗套路,反复确认她是否有被骗转账。”反诈民警说,经过苦口婆心地劝说和反诈宣传,蔡女士终于意识到可能正在遭遇网络诈骗的风险。连声感谢后,她决定在网络交友过程中“擦亮双眼”,谨防被骗。
案例2:
男子非法出借银行卡,贪图小利铸大错
男子徐某因贪图小利,铤而走险,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结果落入法网。近日,黄埔警方破获该起冒充培训机构客服协助退费的诈骗案件。
今年8月9日18时许,黄埔警方接到事主杨女士报警,称有骗子冒充某英语课程培训机构的客服,以退费为由,诈骗了她约160万元。
当天,杨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其此前报读的某英语课程培训机构负责清退工作的人员,现可通过QQ办理退费。杨女士把自己的QQ号报给对方,随后便被拉进一个QQ群。群里称现在该培训机构和某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债券转让,需要在某金融APP上进行退费。
根据群里“客服”的指导,杨女士尝试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1000元用于购买小额证券,很快对方退还了本金加数百元。杨女士便按照对方所说的继续转账,可还是不能成功提现。对方一直以其操作失误、需要缴纳保证金、信誉分不足等理由,让她继续转账买证券。在损失约160万元后,杨女士终于醒悟被对方骗了。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发现男子徐某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最终在英德警方的协助下于当地一超市内将嫌疑人徐某抓获。
经审讯,徐某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徐某供述,8月初,有朋友称只要把银行卡出借给他走账,徐某每笔可抽取百分之三的提成。徐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出借了自己的银行卡,非法获利900元。其间,徐某还介绍他人出借个人银行卡,并协助收卡人进行转账。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知多D】:
护好“钱袋子”,5大“反诈利器”用起来
近年来,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构建推出了“五大反诈利器”,不断加强预警防范工作,为广大群众构筑防诈反诈“防火墙”。
“五大反诈利器”分别是:国家反诈中心APP、96110预警劝阻专线、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云闪付APP“一键查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叶作林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